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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而 大吃一驚 。 聖經 說 的 惡語 是 什麼 ? 嗯 , 大致 分為 兩 類 : 一 類 是 瀆 神 , 一 類 是 不敬 。 「 瀆 神 」 是 十誡 第三 誡 的 重點 , 命 我們 不可 妄稱 耶和華 名 。 「 妄稱 耶和華 名 」 是 什麼 意思 呢 ? 是 指 在 任何 世俗 情境 下 說到 「 神 」 這 個 字 嗎 ? 還是 指 你 憑 著 神 的 名 發誓 卻 說謊 ? 抑或 口吐 「 耶和華 」 三 字 , 而 這 很 接近 神 之 聖名 的 發音 ? 以上 三 種 論調 都 各 有 支持 者 。 要是 你 想 萬無一失 , 像 我 一樣 , 就 該 只 有 在 禱告 或 講到 聖經 時 才 提 「 神 」 這 個 字 。 至於 不敬 話語 , 像是 S 和 F 開頭 的 字眼 , 以及 與 身體 功能 部位 有關 的 粗話 , 界定 就 更 不 清楚 了 。 事實 上 , 科普 作家 昂吉兒 ( Natalie Angier ) 就 指出 , 聖經 本身 也 用 了 不 乾淨 的話 , 像是 列王紀下 十八 章 二十七 節 , 那些 人 「 吃 自己 的 糞 , 喝 自己 的 尿 」 。 在 以 西結書 二十三 章 二十節 , 你 可以 讀到 一些 很 鹹溼 的話 , 內容 是 講 埃及 男人 私處 大小 。 話說回來 , 有 些 部分 , 尤其 是 新約 , 的確 指出 應該 避免 說 這 種 話語 。 不妨 看看 我 這 章 開頭 引用 的 以 弗 所 書 經文 : 「 淫 詞 、 妄語 , 和 戲 笑 的 話 都 不 相宜 。 」 或者 以 弗 所 書 四 章 二十九 節 : 「 污穢 的 言語 一 句 不可 出口 。 」 為 了 保護 周到 起見 , 我 已經 「 洗刷 過 」 自己 的 用語 詞彙 , 現在 罵人 的話 改為 「 fudge 」 ( 巧克力 奶油 糖 ) 、 「 sugar 」 ( 糖 ) 及 「 shoot 」 ( 發射 ) , 每 次 講 一 個 罵人 新 字眼 , 茱莉 都 會 取笑 一 番 。 她 大可 取笑 我 , 但 怪 的 是 , 這 種 「 普級 語言 」 讓 我 變成 比較 不 容易 發火 的 人 , 因為 它 會 這樣 發揮 作用 : 例如 到達 地鐵 月台 時 , 前往 市中心 的 地鐵 剛好 離 站 , 我 正 想 罵 「 F 」 字眼 的 髒話 時 , 馬上 想起 要 自我 檢點 , 於是 在 髒話 出口 前 最後 一 秒 改口 說 「 巧克力 奶油 糖 」 。 聽到 自己 大聲 說出 「 巧克力 奶油 糖 」 , 既 裝 乖 又 憨憨 傻傻 逗 得 很 , 連 自己 都 忍不住 笑 起來 , 怒氣 立刻 消退 。 再 一 次 證明 行為 可以 影響 情緒 。 「 巧克力 奶油 糖 」 顯然 是 不失當 的 , 可是 像 「 heck 」 之類 的 話 呢 ? 就 道德 方面 而 言 算是 比較 籠統 , 但 或許 還是 應該 盡量 避免 。 在 十七世紀 , 「 criminy 」 因為 音 近於 「 christ 」 ( 基督 ) , 因此 視為 不敬 之 語 。 這 與 十八世紀 的 「 gosh 」 和 「 golly 」 ( 天哪 ! ) 一樣 , 分別 意謂 召喚神 ( God ) 及 神 的 體現 。 再 後來 , 「 Jiminy Cricket 」 和 「 Gee Willikers 」 ( 天哪 ! ) 都 成 了 「 Jesus 」 ( 耶穌 ) 的 邪惡 代號 。 「 Tarna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