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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 不能 決定 的 事 , 他 就 來 找 我 商量 , 將 有關 的 問題 寫成 備忘錄 來 和 我 談 。 我們 商量 決定 之後 , 他 就 去 執行 , 所以 我 很 瞭解 經合會 的 情形 , 而 他 推動 業務 的 成效 也 很 好 。 一九六九年 七月 四日 的 時候 , 我 已經 由 經濟部 部長 轉任 財政部 部長 , 陶聲洋 接任 經濟部 部長 。 ( 註 16 ) 陶聲洋 在 九月 底 過世 , 老總統 曾 讓 他 到 美國 去 就醫 , 但 那時 已經 不行 了 , 是 因 癌症 而 過世 , 非常 可惜 。 八月 經合會 改組 , 由 行政院 副院長 蔣經國 先生 兼任 經合會 主委 , ( 註 17 ) ( 十月 ) 他 找 費驊 擔任 副主委 兼 秘書長 。 我 原來 是 經合會 的 副主委 , 當然 還 保留 名義 , 事實 上 我 除了 開會 以外 根本 不 去 經合會 。 一九七二年 由 張繼正 接任 副主委 , ( 註 18 ) 那麼 原先 的 秘書長 ( 費驊 調任 行政院 秘書長 ) 就 被 換 了 , 我 就 提出 由 我 兼任 秘書長 的 要求 , 事實 上 就 是 ( 和 張繼正 ) 對調 工作 。 ( 註 19 ) 我 的 看法 是 副主委 根本 不 掌權 , 秘書長 主管 例行 的 公事 , 副主委 主管 比較 重要 的 計劃 , 大概 是 這樣 分工 。 比較起來 , 這 段 時期 ( 一九六九 ~ 一九七二年 ) 費驊 全部 的 時間 都 在 經合會 裡 , 一九七二年 以後 張繼正 ( 接替 費驊 ) 的 情形 也 是 如此 ; 我 都 是 在 經合會 委員會 開會 時 才 去 , 委員會 不 開會 的 時候 根本 不 去 。 這 段 期間 經合會 沒有 太多 貢獻 。 ( 註 20 ) 創造 有利 出口 的 環境 一九六四年 十一月 經合會 成立 一 年 之後 , ( 司法 行政部 調查局 ) 曾 提出 了 一 份 關於 經合會 存廢 問題 的 報告 。 ( 註 21 ) 報告 中 的 第三 點 和 第四 點 說法 都 是 源於 調查局 不 瞭解 經合會 的 功能 。 第三 點 他們 認為 經濟部 是 管理 經濟 事務 的 最 高 機構 , 國際 經濟 合作 發展 應 屬於 經濟部 的 事務 範圍 之內 , 所以 經合會 的 存在 造成 行政 系統 紊亂 。 事實 上 經濟部 固然 管理 經濟 事務 , 然而 和 經濟 有關 的 範圍 不 只有 經濟部 , 還 包括 交通部 、 內政部 , 甚至 衛生 方面 等 很多 部門 , 可是 經濟部 不能 去 管 其他 部門 的 事務 , 必須 靠 經合會 聯繫 。 例如 國際性 的 機構 世界 衛生 組織 (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, WHO ) 也 要 由 經合會 聯繫 , 那 時候 我們 還是 聯合國 的 會員國 之 一 , 很多 國際 單位 都 和 經合會 的 業務 有關 。 經合會 是 一 個 綜合性 的 機構 , 負責 規劃 協調 , 但 不 涉及 執行 , 而 經濟部 是 負責 執行 的 單位 , 所以 調查局 寫 這 份 報告 的 人 不 瞭解 這 種 情形 。 報告 的 第四 點 指出 經合會 與 各 項 美援 計劃 牽涉 頗 廣 , 權力 分散 , 使 各 部會 受到 嚴重 的 干擾 , 這 種 說法 也 是 錯誤 的 觀念 。 由於 美方 為 了 使 美援 款項 能夠 有效 運用 , 會 提出 各 種 意見 。 經合會 去 爭取 美援 的 時候 , 必須 注意 執行 的 單位 是否 符合 規定 。 如果 經合會 先 發現 和 提出 這些 問題 , 並 協調 各 部會 ( 解決 問題 ) , 就 不必 等到 美方 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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