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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3,264 in text 5b334abf9027f3cbd21fab0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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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實施 鐵腕 取締 , 連續 數 次 掃蕩 大型 養 鴨 場 , 務使 完全 搬遷 , 其 重點 突破 的 作法 值得 肯定 , 也 贏得 地方 人士 的 口碑 。 「 由 此 可 見 , 任何 一 個 施政 目標 及 方針 , 只要 能夠 落實 而 具體 的 切實 執行 , 一定 可以 貫徹 的 。 如今 在 初期 已 顯現 效果 , 余 縣長 當然 不肯 也 不會 放棄 持續 取締 的 決心 , 已 指示 成立 聯合 取締 小組 , 不 定期 進行 強力 取締 , 使 能 確保 成果 , 不容 違法 養 鴨 場 死灰復燃 。 「 我們 認為 , 此 一 聯合 取締 小組 任重 而 道 遠 , 因為 取締 小組 的 任務 絕不 能 以 掃蕩 違法 養 鴨 場 為 滿足 , 而 應 次第 以 養豬場 、 家庭 及 工業 用水 為 對象 , 陸續 擬定 計劃 展開 掃蕩 的 工作 。 「 同時 , 縣府 應 要求 環保署 配合 規劃 撥款 補助 整治 高屏溪 , 中央 及 地方 雙管齊下 , 才 有 可能 使 大 高雄 地區 的 水源 ── 高屏溪 達到 河清 的 地步 。 」 長期 而 艱苦 的 奮戰 九月 中旬 , 沉寂 已 久 的 養 鴨 場 又 有 死灰復燃 的 跡象 。 九月 二十三日 , 省 自來水 公司 、 高屏 兩 縣 環保局 及 省 南區 環保 中心 等 單位 , 聯合 成立 「 改善 大 高雄 飲用 水源 水質 污染 取締 小組 」 , 在 完成 編組 後 , 開始 展開 行動 。 除 每 週 必須 擬定 計劃 強力 取締 養 鴨 場 外 , 並 鎖定 高屏 、 東港溪 各 二百 家 列管 事業 單位 , 每 週 輪流 稽查 , 以 嚴加 管制 污染 。 在 余政憲 強力 取締 下 , 高屏溪 養 鴨 場 一度 銷聲匿跡 , 但 環保 小組 幾 個 月 來 稍微 放鬆 , 沿岸 養 鴨 又 有 死灰復燃 的 情形 , 萬大橋 及 高屏縣 交界處 , 又 常 有 大 片 鴨 群 出現 。 在 余政憲 大力 呼籲 下 , 環保署 、 省 環保處 日前 邀請 高屏 兩 縣 環保局 及 省 自來水 公司 、 南區 督察 大隊 等 在 南區 環保 中心 開會 , 針對 任務 編組 作成 三 大 決議 , 分別 為 : 一 、 管制 人力 由 環保署 南區 督察 大隊 、 高屏 兩 縣 環保局 及 南區 環保 中心 組成 。 分成 兩 組 , 對 高屏溪 、 東港溪 流域 污染源 嚴加 管制 , 每 週 必須 鎖定 十 家 污染源 , 依 污染 排放量 優先 選定 管制 對象 , 第一 階段 列管 高屏溪 、 東港溪 列管 事業 單位 各 一百 家 。 二 、 排定 四 大 項 優先 執行 順序 , 分別 是 未 申請 排放 許可 的 事業 , 埋設 暗管 偷排 廢水 者 , 以及 廢水 處理 未 正常 者 , 或 廢水 處理 功能 不足 者 。 三 、 非 固定 污染源 ( 養鴨場 ) 管制 為 當務之急 , 取締 小組 的 成員 每 週 必須 擬定 取締 計劃 , 沒入 及 銷毀 鴨 隻 , 所 需 經費 由 南區 環保 中心 統一 向 環保署 爭取 。 高雄縣 環保局 宣稱 , 這 項 計劃 將 於 即日 的 九月 二十三日 起 展開 第一 階段 執行 工作 , 到 十月 二十一日 止 。 九月 底 , 縣 環保局 再度 發出 公告 , 十月 二日 前 , 所有 高屏溪 流域 鴨群 , 一律 遷往 合法 地點 。 十月 四日 上午 , 環保局 祕書 丁杉龍 , 親率 八十 名 抓 鴨 好手 , 出動 四 輛 大卡車 , 在 縣 警局 霹靂 小組 和 六龜 警察 分局 警力 協助 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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