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繩綑索 綁上 了 縣 。 對面 就 是 宰 你 的 活 閻羅 , 兩旁 就 是 殺 你 鬼 判官 。 閻王 發 了 怒 , 你 就 皮肉 爛 。 現在 笑嘻嘻 , 馬上 有 好看 。 屍首 拋到 陽溝 裡 , 豬 不 吃 來 狗 不 餐 。 」 直 唱 得 對手 毛髮 直 豎 。 更 有 洋派 同志 , 下 的 是 國粹 , 唱 的 是 洋歌 , 語意 雙關 的 「 世界 末日 」 , 且 聽 他 的 嗓子 吧 : 「 懷 打死 若 神 狗 昂 宣 音 , 懷 打死 若 蓆 軟 死 土搜兒 。 」 一面 唱 一 面 手腳 亂動 , 手腳 亂 動 不 要緊 , 眉 眼 嘴巴 也 亂動 。 下棋 下 到 這 種 地步 , 也 算 三 生 不幸 , 無怪 王思任 先生 判 曰 : 「 不 唯 擾亂 人心 , 抑 且 佚蕩己志 。 」 故 宜 猛 踢 。 第二十一 條 : 凡 考慮 太 久 , 令 人 悶 等 過 三 分鐘 者 , 踢 其 屁股 兩 腳 。 凡 尚未 滿 三 分鐘 , 而 頻 催 者 , 踢 其 屁股 五 腳 。 唯 事 前 有 約定 者 , 不在此限 。 大法官 曰 : 普通 下棋 , 不能 像 名人 名家 之 賽 , 一 考慮 就 考慮 一 兩 個 小時 。 三 分鐘 足 矣 , 蓋 有 些 臭 棋 , 完全 以 時間 取勝 , 動不動 就 低頭 沉思 , 其實 他 不 是 在 沉思 , 而是 希望 對手 發急 而 昏 了 頭 , 自應 踢 其 屁股 兩 腳 。 但 也 有 些 臭 棋 , 一 瞧 對手 要 想 , 就 吶喊 曰 : 「 怎麼 啦 , 拉 痢疾 啦 。 」 聒鬧 之 罪 , 不容 放過 。 第二十二 條 : 二 人 對 局 , 應 一 遞 一 著 , 一 遞 一 步 , 凡 打 馬虎 眼 連 下 兩 著 或 連 走 兩 步 者 , 猛 踢 其 屁股 九 腳 ; 罰 請 吃 小館 一 次 。 大法官 曰:本 條 用不著 再 解釋 矣 , 專門 為 狗屎 棋 而 設 , 戒 之 勉之 。 第二十三 條 : 圍棋棋終 , 數子 數目 時 , 凡 遺算 棋 道 者 , 每 棋 道 猛 踢 其 屁股 兩 腳 , 處 無 棋 徒刑 一 月 。 凡 迷失 棋子 者 , 每 棋子 猛 踢 其 屁股 一 腳 , 處 無 棋 徒刑 半 月 。 大法官 曰:本 條 亦 專 為 打 馬虎眼 的 狗屎棋 而 設 。 蓋 狗屎棋 下 得 滿頭大汗 , 仍然 大敗 , 只好 趁 數子 數目 之 便 , 來 一 個 最後 掙扎 , 毀 人 成果 , 其 心 比 棋藝 還 要 狗屎 , 故 無論 誤故 , 均 予 懲戒 。 第二十四 條 : 凡 輸 棋 不 服輸 , 歪 纏 苦 拉 , 留 人 續下 不已 者 , 踢 其 屁股 三 腳 。 大法官 曰 : 打牌 時 輸家 往往 不肯 罷手 , 俗不云 乎 : 「 贏 了 走 , 輸 了 囚 。 」 囚 者 , 像 囚犯 一樣 坐 在 那裡 , 動 也 不 動 。 言明 只 打 十六 圈 的 , 可是 十六圈 下來 他 輸 得 慘不忍睹 , 就 要求 再 打 八 圈 , 八 圈 之後 翻本 無望 , 臉色 鐵青 , 青筋 猛 暴 , 大家 一 看 , 再 來 四 圈 吧 , 不 來 的 話 恐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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