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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很 重要 的 共同 負責人 。 在 一些 以 他 的 名義 發表 的 公告 中 , 宣佈 停止 廣東 與 澳門 之間 的 陸路 貿易 、 取消 市舶 提舉司 , 規定 自 康熙 二十四年 起 , 海 上 出入 的 洋船 全部 都 赴 粵 海關 監督 衙門 納稅 。 32 此外 , 又 將 客商 的 貨物 區分為 「 來 廣 省 本 地 興販 」 的 「 落地 貨物 」 與 「 外洋販 來 貨物 及 出海 貿易 貨物 」 ; 前者 在 佛山稅 課司 繳納 「 住 稅 」 , 後者 才 向 粵 海關 衙門 繳納 「 行稅 」 。 33 行 、 住 二 稅 的 區分 一直 沿續 使用 下去 , 所以 乾隆 四十四年 ( 1779 ) , 廣東 巡撫 李質穎 云 : 廣東省 客商 往來 貨物 , 俱 係 在 粵 海關 徵收 錢 糧 。 惟 本 地 所 用 茶油 、 茶葉 、 廢鐵 、 傻麻 等 項 , 運 至 省城 售賣 者 , 例 係 廣州府 於 東 、 西 二 關 徵收 落地稅 銀。…… 向來 貨物 係 東關 掛號 給 票 , 西 關 收稅 。 34 西關 即位 於 廣州 與 佛山 之間 。 二 、 開放 海禁 的 原因 1. 貨幣 金屬 的 需求 開放 海禁 的 原因 之 一 是 對 貨幣 金屬 的 需求 。 此 處 所謂 的 貨幣 金屬 特別 專指銀 、 銅 兩 種 礦物 , 在 清代 「 銅 、 銀複 本位 制度 」 下 , 兩 者 既 為 商品 , 又 為 貨幣 , 對 清代 的 經濟 體系 影響 甚 大 。 至於 黃金 , 在 清代 僅 為 一 種 商品 , 而 不 作為 貨幣 或 貨幣 的 準備 ( reserves ) , 在 明 、 清間 也 以 一 種 著名 的 出口 商品 而 聞名 。 35 明 、 清 以來 , 隨著 經濟 的 成長 與 政府 開銷 的 擴大 , 對於 貨幣 的 需求 很 大 。 36 我們 知道 , 就 全 世界 來 說 , 商品 貨幣 的 供給 , 完全 仰賴 世界 上 該 種 礦物 的 開發 , 37 而 單 就 一 個 國家 而 言 , 則 還 可以 仰賴 自 外國 進口 。 清朝 人 自然 理解到 這 種 情形 , 38 因此 也 從事 銀 、 39 銅 40 礦 的 開採 。 但是 開 礦 則 必須 聚集 一些 工人 , 管理 上 大 不 容易 。 41 政府 疑慮 礦工 有 太 高 的 叛亂 取向 。 42 而且 明朝 末年 礦 使 四出 , 使得 開 礦 一 事 在 民間 心理 上 也 很 難 接受 。 43 這一來 , 進口 自然 成為 貨幣 供給 的 唯一 路途 了 。 就 白銀 而 言 , 明代 中葉 以來 , 經由 馬尼拉 已 有 大 筆 的 白銀 不斷 地 流入 中國 , 44 日本 原來 也 將 白銀 輸入 中國 , 但 在 江戶 幕府 寬文八年 ( 康熙 七 年 , 1668年 ) 開始 便 加以 禁止 。 至於 銅 , 中國 主要 從 日本 進口 , 日本 雖 曾 在 寬永 十四年 (明思宗 崇禎 十 年 , 1637年 ) 加以 禁止 , 但 在 正 保三年 (清世祖 順治 二 年 , 1645年 ) 便 加以 恢復 了 。 45 在 禁 海 的 四十 年 間 , 銀 、 銅 進口 甚少 , 造成 通貨 的 緊縮 與 經濟 的 不景氣 。 對於 缺乏 銀子 的 影響 , 慕天顏 在 奏 開 海禁 的 奏摺 中 說 得 最為 貼切 , 他 說 : 且 開採 既 停 而 坑冶 不當 復 問 矣 ; 自 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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