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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 化學 及 化學 領域 的 重要 產業 。 ‧ 在 石油 及 石油 化學 部門 下游 的 協力 產業 。 這些 產業 可 依靠 相對 便宜 的 基本 產品 和 廉價 、 中間 產品 和 成品 , 包括 那些 以 出口 為 基礎 的 加工品 ; 它們 也 有 一 個 重要 的 比較 利益 , 換言之 , 就 是 此 一 領域 內 豐富 且 成本 低廉 的 能源 , 像是 瓦斯 及 一般 的 碳 氫 化合物 燃料 。 ‧ 依賴 礦產 的 產業 。 包括 鐵 、 鉀 、 銅 、 磷 、 黃金 、 石灰石 等等 , 這些 產業 的 特性 是 資本 密集 及 能源 密集 。 開發 這 種 以 礦產 為 基礎 的 初級 產業 , 通常 會 創造出 外部 經濟 及 向 前 連結 , 使得 投資 在 衍生 出性 第二 種 產品 的 產業 更 有 獲利性 。 ‧ 輔助 石油 工業 的 產業 。 這 是 目前 為止 本 領域 內 最 大 的 產業 , 而且 在 石油 生產 的 不同 階段 ︵ 探勘 、 萃取 、 運輸 及 提煉 ︶ 中 的 需求 和 必需品 很多 , 因為 從 一 開始 , 這 個 產業 就 在 促成 一 大 票 企業 部門 的 發展 , 而 許多 產業 計畫 也 會 為 服務 此 一 產業 而 出現 。 第三 階段 : 確認 適當 的 產業 扶助 策略 不同 的 政府 會 採用 不同 的 方法 去 發展 技術 並 刺激 產業 的 發展 ︵ 見 表 10 ‧ 2 及 10 ‧ 3 ︶ 。 我們 來 看看 新加坡 、 日本 及 印度 三 個 政府 對 電腦 產業 發展 所 用 的 不同 政策 。 新加坡 政府 對於 多 國籍 電腦 公司 採取 門戶 開放 的 政策 , 為 的 是 增加 就業 及 出口 , 以 提高 人民 生活 水準 。 然而 國家 吸收 最 新 科技 以 求 自立 更生 的 遠程 目標 卻 未 能 達成 。 提高 新加坡 的 工資 水準 及 外部 事件 像 不景氣 , 會 造成 多 國籍 企業 將 製造 及 組裝 的 工作 移轉到 其他 國家 , 使 當地 企業 面臨 資本 及 技術 的 短缺 , 而 無法 去 吸收 最 新 的 技術 以 獲得 國際 競爭力 。 相較 之下 , 日本 政府 由 三 方面 下手 以 建立 他們 的 電腦 產業 , 並且 快速 的 吸收 科技 。 首先 , 日本 的 公司 從 IBM 獲得 電腦 基本 專利 ︵ 見 第十三 章 ︶ , 然後 日本 的 電腦 公司 與 美國 的 電腦 公司 對 特定 產品 的 技術 締結 授權 協議 , 最後 , 一連串 的 政府 補助 增加 日本 電腦 公司 在 研究 發展 上 的 努力 。 日本 這 一 套 措施 發揮 了 作用 , 技術 缺口 遂 變 得 相當 窄 。 相反 的 , 印度 政府 為 利於 自給自足 之 長期 目標 的 達成 , 而 透過 所有權 的 參與 , 並 對 印度 境 內 外國 電腦 廠商 的 營運 加以 控制 。 純粹 由 印度人 經營 的 電腦 公司 , 產品 用以 滿足 印度 境 內 對 電腦 的 絕大部分 需求 , 至於 外國 廠商 則 只 能 供應 使用 超先進 科技 的 超大型 電腦 設備 。 印度 政府 是 想 得到 生產 最 先進 電腦 設備 的 方法 , 並 參與 製造 , 然而 進展 是 有 , 想要 自給自足 並 參與 國際 競爭 卻 遙遙無期 。 □ 市場 刺激 此 方法 的 目標 是 在 某 特定 政策 地區 強化 市場 的 運作 , 包括 : 在 總 的 方面 , 提供 基礎 建設 形態 的 服務 到 經濟 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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