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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 種 後果 是 妥協 , 也 就 是 雙方 的 抱負 水準 降低 了 , 雙方 的 期望 也 退讓 了 , 在 競爭 的 情況 中 仍然 需要 相互 的 合作 才 能 找到 解決 的 方案 。 第四 種 後果 是 融合 協議 , 也 就 是 雙方 的 原始 目標 都 得到 了 滿足 , 雙方 仍然 需要 合作 , 在 目標 上 擇善固執 , 在 方法 上 富有 彈性 。 第五 種 後果 是 成長 改善 。 也 就 是 結構 上 的 改進 , 亦即 雙方 的 關係 因 衝突 而 成長 , 開放 溝通 , 肯定 了 個人 價值 , 允許 雙方 差異 的 存在 , 同中求異 , 異中求同 。 很 明顯 的 , 這 五 種 後果 最 不 好 的 就 是 離心 違情 , 而 最 好 的 後果 是 結構 上 的 改進 , 妥協 卻 是 最 起碼 的 要求 , 這 五 種 結果 也 可以 說 是 任何 兩 人 或 兩 個 團體 發生 衝突 後 可能 導致 的 後果 , 兄弟 姊妹 間 的 衝突 、 國際 間 的 衝突 、 黨派 之間 的 衝突 、 組織 與 組織 間 的 衝突 , 都 可能 導致 任何 其中 一 種 後果 。 處理 衝突 的 方式 衝突 的 結果 是 好 是 壞 跟 解決 衝突 的 方式 有關 , 解決 衝突 的 方式 有 那些 呢 ? 史東 柏格 和 梭理 阿諾 ( R. Sternberg & L. Soriano ) 兩 人 認為 一般人 在 解決 人際 衝突 、 組織 衝突 和 國際 衝突 時 所 用 的 解決 方法 基本 上 是 一致 的 。 贊成 用 武力 來 解決 人際 衝突 的 人 也 會 贊成 用 武力 來 解決 組織 和 國際 衝突 。 那麼 , 除了 武力 制裁 外 , 還 有 什麼 解決 衝突 的 方法 呢 ? 史 、 梭 兩 人 認為 解決 衝突 的 方法 至少 有 武力 制裁 、 經濟 制裁 、 靜觀其變 、 接受 現況 、 退讓 、 第三 者 協調 和 破壞 聲譽 七 種 。 政大 企管 所 學生 李錫永 以 大台北 地區 二百零九 位 企業界 的 主管 為 對象 做 了 一 項 研究 , 結果 發現 , 這些 主管 認為 解決 衝突 時 以 武力 制裁 的 方法 最 差 , 次 差 的 方法 為 經濟 制裁 。 最佳 的 方法 則 為 退讓 。 訴諸 第三 者 , 請 第三 者 來 協調 則 為 第二 好 的 方法 。 接受 現況 、 靜觀其變 和 破壞 聲譽 則 介於 中間 , 接受 現況 的 方法 要 比 破壞 聲譽 好 。 我們 也 可以 從 一般 面對面 衝突 時 所 表現 的 處理 方法 來 分析 。 羅樂夫 ( M. Roloff ) 把 人際 衝突 時 當面 所 做 的 反應 分為 報復 、 退縮 、 言語 攻擊 、 身體 攻擊 、 和 社會 贊同 的 方式 五 類 。 報復 包括 破壞 對方 的 擁有物 、 說謊 、 喝 酒 等等 反應 。 退縮 包括 哭 、 哀求 、 跑開 、 不 知 如何是好 等等 反應 。 言語 攻擊 包括 爭吵 、 辱罵 對方 等等 以 口語 表達 的 方式 , 身體 攻擊 則 包括 踢 、 打 、 處罰 等 武力 方式 。 社會 贊同 的 方式 則 包括 同情 、 原諒 對方 、 溝通 思考 等等 正面 的 反應 。 根據 劉菁菁 的 研究 , 在 國語 時裝 單元劇 中 , 劇 中 人物 在 面對 衝突 的 互動 過程 中 以 言語 攻擊 的 反應 最多 , 佔 全體 五三 一 次 中 的 四三.五% 。 其次 為 退縮 的 反應 , 佔 全體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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