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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3,657 in text 576a5609326d1b3fb77fc7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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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 了 充分 的 醒覺 。 《 楞嚴經 》 上 說 : 眼色 為 緣 , 生 於 眼識 ; 眼 有 分色 , 色塵 無知 ; 識生 其中 , 則 為 心 在 。 當 我們 執著 於 人 我 的 差異 , 比較 彼此 的 高下 , 分別 彼此 的 色相 , 就 會 產生 對立 , 就 會 有 了 自我 中心 , 犯 了 嚴重 的 我相 。 色 塵 本身 並 沒有 障礙 我們 、 苦惱 我們 , 所有 的 苦惱 都 起 於 對 識 的 執著 。 在 楞 嚴會 上 , 佛陀 對 阿難 說 , 修道 者 不能 成就 無上 菩提 , 都 是 由於 犯 了 兩 種 根本 的 錯誤 , 即 : ● 與 諸 眾生 用 攀緣心 , 而 誤以為 是 自性 。 ● 由 諸 眾生 , 遺失 本 明 , 而 不能 自覺 。 人 我 之間 的 關係 , 只是 色相 的 表徵 。 別人 有 虧 於 我 , 就 必須 了解到 那 只 是 一時 的 不便 。 別人 對 我 不 客氣 , 是 由於 他 被 境界 所 轉 , 一時 失去 控制 。 別人 與 自己 意見 不同 , 那 是 根性 因緣 不同 。 凡 此 等等 , 能 作 如是 了解 , 自己 就 不會 引發 瞋怒 。 能 了解 別人 的 苦衷 , 就 能 體諒 別人 對 自己 的 不 是 。 能 欣賞 別人 的 優點 , 就 能 與 人 和睦 相處 。 能 寬容 別人 短處 , 就 能 伸展 自己 的 胸襟 度量 。 明白 事理 . 承擔 是 非 . 事事 無礙 精神 生活 的 提升 , 一方面 要 把 潛意識 中 阿賴耶 的 業力 種子 , 釋放出來 , 轉識成 智 , 成為 實現 生活 的 種種 福德 , 另一方面 還 要 修 禪定 功德 , 長生 智慧 。 前者 成就 了 事 , 它 是 屬於 生滅門 的 範疇 , 後者 成就 了 理 , 它 屬於 真如門 的 範疇 。 能 如此 , 才 能 做到 《 華嚴五 教止觀 》 所謂 的 「 事理 兩 門 圓融 一際 」 。 華嚴宗 初祖 杜順 和尚 說:心 真 如 門 者 是 理 , 心 生滅 門 者 是 事 , 即 謂 空有 二 見 自在 圓融 , 隱顯 不同 , 竟 無 障礙 。 很 明顯 的 , 佛教 華嚴宗 所謂 的 理事 無礙 , 正 是 要 把 潛意識 中 阿賴耶 的 種種 業力 因子 實現出來 , 從而 解脫 , 使 如來 藏 這 個 能 發 智慧 的 般若性 體重 現 光明 。 所謂 心真如門 是 指 空性 的 如來藏識 , 它 是 淨化 後 的 思維 形式 。 這 種 思維 形式 也許 是 直觀 的 , 也許 是 邏輯 的 , 皆 是 純粹 的 理體 , 是 一切 智慧 的 根源 。 雖然 真如門 的 修證 , 是 不可思議 的 甚 深 法界 , 但是 真如門 的 修證 , 如果 不 是 從 生滅 門 中 實現出來 、 淨化 出來 是 辦 不 到 的 , 所以 理事 必須 雙修 。 在 日常 生活 中 , 理法界 相當於 哲學 上 實證 論 者 所謂 的 邏輯 一貫性 , 事 法界 相當於 道德 的 期待性 , 理事 法界 相當於 經驗 的 檢證性 。 我們 要 用 這 三 個 標準 來 規範 自己 的 言行 , 去 導正 生活 , 並 做為 轉識成智 的 依據 。 明白 事理 就 是 要 在 日常 生活 當中 , 依 上述 三 個 標準 去 明白 是非 。 但是 明白 是非 也 可能 帶來 另 一 個 障礙 , 因為 我們 很 容易 執著 於是非 , 而 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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