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3,845 in text 595c5c26326d1b284d8e8574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這 個 「 將來 」 是 清朝 在 協商 中 極力 爭取 的 , 結果 果真 如 美國 所 擔心 的 ── 沒有 了 將來 。 這 種 知識 生產國 與 使用 國 之間 的 鬥爭 是 可以 預期 的 , 屢見不鮮 。 所以 在 這 章程 之後 , 清朝 在 光緒 32年 ( 1906 ) 又 頒布 了 「 獎給商 勳章程 」 。 鄭中人 ( 1993 ) 認為 這 個 章程 根本 就 是 一 個 獎勵 投資 條例 , 因為 除了 創新 改良 之外 , 連 模仿 、 製造 機器 也 受到 獎勵 。 民國 建立 之後 , 國民 政府 為 了 要 迴避 這 個 不 平等 條約 , 也 是 只 制訂 暫行 章程 或 條例 而 不 設立 專利局 。 我國 的 專利法 雖然 在 民國 33年 就 已經 公布 , 但是 到 民國 38年 才 開始 生效 施行 。 不過 其 間 適逢 國 共 內戰 , 儘管 民國 35年 10 月 經濟部 已 訓令 商標局 籌備 兼 辦 專利 案件 , 專利 業務 並 未 能 拓展 。 38 年 中央 政府 遷 台 , 由於 商標局 未 能 即時 遷出 , 專利 業務 因而 中斷 。 民國 39年 4 月 24 日 經濟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