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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本主義 向 憲政 過渡 的 核心 是 財富 和 資本 的 “ 逆 取 順 守 ” ──化 公為 私 , 原始 積累 , 不能 沒完沒了 , 壟斷 公權力 壟斷 國有 資源 者 無 饜足 地 追求 個人 利益 最 大化 , 不僅 會 在 “ 趙 家人 ” 和 全 國 民眾 之間 產生 越來越 深 的 矛盾 , 在 “ 趙 家人 ” 內部 也 會 引發 爭鬥 。 即使 習王 與 江 曾 達成 一時 的 妥協 , 即使 江 死 後 , 習 恢復 終身制 , 這 個 問題 仍 是 權貴 資本主義 的 最 大 不安 。 習 的 反 貪 在 一定 程度 上 抑制 了 權貴 階級 的 巧 取 豪奪 , 但 沒 帶來 任何 制度 安排 上 的 轉變 和 轉變 的 前景 , 灰 了 改革派 自由派 和 全 國 民眾 的 心 。 而 “ 趙 家人 ” 的 窩 裡 鬥 正在 癱瘓 共產黨 、 淘空 中國 。 可惜 , 這些 深層 的 矛盾 在 平原君 的 扁平 思維 中 , 折射出來 的 只 有 未來 的 暴民 , 一如 唐·吉珂德 面對 著 妖怪 風車 。 任何 一 部 現代 國家 的 憲法 都 要 說 3 件 事 : 1 ) 我們 為什麼 要 組成 一 個 國家 ( 這 個 國家 從 哪來 的 ) ; 2 ) 這 個 國家 怎麼 治理 ; 3 ) 這 個 國家 公民 的 權利 和 義務 。 當然 , 民主 憲政 、 黨國 體制 、 神權 國家 的 回答 都 不 一樣 。 西方 民主 國家 是 普世 的 公民 國家 , 講 人生 而 平等 。 中國 是 一 個 列寧 主義 的 階級 國家 , 說 國家 是 階級 鎮壓 的 工具 , 黨 在 國家 之上 操縱 這 個 工具 。 82 憲法 後 , 一度 說 “ 共產黨 要 在 憲法 範圍 內 活動 ” , 王岐山 見 福山 時 又 把 這 話否 了 , 還是 黨 在 法 上 , 黨立 的 法 還是 統治 階級 意志 的 體現 , 不 是 社會 治理 的 需要 。 要 執政黨 的 權力 必須 按照 法律 的 規定 運作 , 履行 國家 的 社會 管理 職能 , 在 權貴 資本主義 社會 基本 矛盾 日益 深化 的 形勢 下 , 這 個 要求 與 保住 紅色 江山 的 目標 無法 相容 。 中共 已 公然 禁止 討論 憲政 , 因為 憲政 的 基本 精神 就 是 監督 、 限 王岐山 認為 , 黨 在 法 上 , 黨立 的 法 還是 統治 階級 意志 的 體現 , 非 社會 治理 的 需要 。 制 公權力 , 不 讓 它 侵犯 受 憲法 保護 的 公民 權利 ── 每 個 公民 的 權利 , 一視同仁 , 不管 是 良民 還 是 所謂 “ 暴民 ” 。 列寧 主義 的 階級 國家 的 理念 大致 是 這樣 : “ 無 產 階級 對 平等 的 要求 是 消滅 階級 ” ─ > 所以 應 打碎 國家 機器 , 建立 自由 人 聯合體 ─ > 但 為 了 消滅 階級 要 利用 國家 機器 鎮壓 資產 階級 的 反抗 ─ > 過渡性 的 無 產 階級 專政 一直 過渡到 現在 。 但 自從 中共 放棄 階級 鬥爭 後 , 列寧 主義 國家 的 專政 職能 ( “ 政權 即 鎮壓 之 權 ” ── 林彪 ) 被 有 意識 地 融進 社會 管理 職能 ── 維護 社會 穩定 而 不再 是 鎮壓 資產 階級 , 顯然 , 共產黨 自己 正 變成 權貴 資產 階級 , 不得不 淡化 列寧 主義 色彩 。 2015年 中共 試圖 重提 階級 鬥爭 , 發現 說 不 通 , 放棄 了 。 “ 黨 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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