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009 in text 595c5c27326d1b284d8e9d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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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型 的 定義 , 但 同時 此 定義 仍 須 從 我們 當下 經歷 的 、 不斷 在 改變 中 的 具體 內容 抽象 出來 。 現代 國家 的 形 式 特徵 主要 是 : 它 擁有 一 個 行政 管理 和 法律 的 秩序 , 經由 立法 程 序 可 予以 改變 , 管理 幹部 的 組織 行動 在 經營 運作 時 — — 這 亦 透過 明文規定 來 控制 — — 即 以 此 秩序 為 依歸 。 這 個 秩序 系統 宣稱 它 的 效力 不僅 及於 其 組織 成員 大部分 是 基於 出生 而 成為 國民 , 同 時 也 及於 在 其 管轄 領土 內 發生 的 所有 行動 。 國家 因此 是 個 以 地域 為 基礎 的 強制性 機構 gebietsanstaltma ssig 。 另外 , 在 今天 所謂 “ 正 當 ” 的 暴力 只 能夠 來自 國家 秩序 的 允許 或 規定 。 譬如說 , 家長 擁有 法律 規定 上 的 “ 監護權 ” , 這 是 一 項 過去 自我 立 法 eigenlegitim 的 殘留物 , 那時 家長 對 子女 或 奴隸 仍 擁有 使用 暴力 的 生殺 大權 。 國家 之 支配 暴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