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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013 in text 595c5c29326d1b284d8ebbe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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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萬 年 和約 》 議訂 開放 廣州 、 福州 、 廈門 、 寧波 、 上海 等 五 處 貿易 口岸 之後 , 日前 政府 公布 了 相關 的 《 中 英 五 口 通商 章程 》 。 在 這 一 份 較為 詳細 的 文件 中 , 明白 規定 了 在 華英人 享有 「 領事 裁判權 」 。 也就是說 , 從 現在 開始 , 只要 英國人 與 華人 之間 有 任何 的 官司 訴訟 , 則 依 英國 法律 由 英國 領事館 加以 審判 裁定 , 中國 對 此 將 無 權 干涉 。 另外 , 英商 在 中國 出口 的 貨物 關稅 , 經 雙方 協議 之後 已經 將 稅額 定為 百分之五 , 開 了 中國 與 外國 協定 關稅 之 先例 。 從此 大清 帝國 將 無法 再 自己 決定 要 收 多少 關稅 , 不管 是 利用 關稅 來 增加 國庫 收入 , 或是 利用 關稅 來 保護 國內 的 產業 , 都 變成 是 一 件 不可能 的 任務 。 因為 雖說 是 共同 商議 , 但 當 你 打 輸 人家 的 時候 , 哪 還 有 什麼 談判 空間 , 只 怕 最後 還是 得 被 牽 著 鼻子 走 。 不管 是 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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