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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者 與 學子 們 一 個 新 面向 、 多 觀點 的 批評 取向 , 來 認真 的 探索 「 電視 」 — — 這 個 定義 曖昧 , 屬性 龐雜 的 傳播 媒介 。 就 形態 上 而 言 , 電視 今天 在 台灣 可以 說 是 最 「 大眾 」 的 傳播 媒介 。 根據 行政院 主計處 八十年 「 國民 生活 形態 與 倫理 調查 報告 」 , 國人 每 日 收看 電視 節目 的 比例 , 高達 78 ; 另外 , 主計處 七十九 年 「 台灣 地區 時間 運用 調查 報告 」 指出 , 十五 歲 以上 國民 , 平均 每 日 觀賞 電視 的 時間 , 達 二 小時 十一 分鐘 , 為 每 日 平均 自由 休閒 時間 的 三 分 之 一 。 電視 在 人們 的 日常 生活 中 的 地位 已經 成為 吉特林 ( Todd Gitlin ) 所 說 的 , 「 娛樂 者 」 「 鎮痛劑 」 「 無垠 的 荒原 」 「 寂寞 時光 的 伴侶 」 「 白色 噪音 」 「 時間 小偷 」 … 等 。 或許 我們 可以 再 加上 「 資訊 盒子 」 這 一 項 。 然而 , 在 過去 的 幾十 年 裡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