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圈子 都 比 過去 人 要 大 得 多 , 內容 也 更 富 變化 。 媳婦 跟 兒子 可以 共同 參加 很多 活動 , 這些 生活 上 的 「 享受 」 , 幾乎 都 是 婆婆 年輕 時 沒 享受 過 的 , 潛意識 中 不免 又 嫉 又 恨 。 家事 因 工業 的 發達 而 簡化 , 縱然 是 替 兒子 媳婦 做 「 管家婦 」 , 也 比 過去 要 輕鬆 得 多 , 又 沒有 大 家庭 裡 那些 複雜 的 家務 可 處理 。 再 加上 年輕 時 從 沒 培養 過 興趣 或 嗜好 , 生活 沒有 重心 , 對 有 工作 可 做 的 媳婦 當然 會 既 羨慕 又 嫉妒 了 。 但是 社會 的 變化 不 是 「 通盤 的 」 、 「 一致 的 」 , 總會 有 仍然 受 傳統 「 統治 」 的 地方 。 所以 婆婆 的 權威 在 今天 並 沒 「 絕跡 」 , 只 是 情況 有些 不同 而已 。 在 農村 裡 還 有 些 折衷 家庭 或 大 家庭 , 婆婆 仍 有 某 種 程度 的 權威 。 沒有 職業 、 而且 有 傳統 「 婦德 」 的 女性 , 雖然 不 心甘情願 的 「 曲從 」 , 卻 也 不 敢 過分 違抗 婆婆 。 為 了 維護 夫妻 感情 和 家庭 完整 , 不得不 跟 婆婆 住 在一起 , 並且 處處 委屈 自己 。 這 種種 情況 所 引起 的 婆媳 問題 有時 還 是 相當 嚴重 的 。 □ 家庭 和 社會 家族 主義 的 式微 家庭 是 人類 最早 的 , 也 是 最 自然 的 社會 組織 , 這些 小 的 社會 發展成 大 社會 以後 , 家 成 了 社會 最 基本 的 單位 。 在 我國 , 家庭 和 社會 之間 , 似乎 還 有 個 「 單位 」 , 那 就 是 家族 。 社會學 教授 楊懋春 說 : 「 中國人 極 注重 生命 的 延續 。 他們 所 講 延續 生命 的 方法 也 很 切合 實際 , 可以 順人 之 性 而 進行 。 此 即 人生 至 合宜 年齡 時 必須 結婚 , 結婚 之後 必須 生養 子女 。 生養 子女 之 目的 有 二 , 一 為 延續 自己 與 祖先 之 生命 , 一 為 紀念 死去 之 人 並 為 先人 供給 其 在 另 一 世界 所 需 各 種 物品 及 感情 。 結婚 也 , 生養 子女 也 , 紀念 先人 也 , 供應 先人 之 需要 也 , 均 為 家族 中 事 , 為 家族 的 重要 功能 。 他 可以 說 必須 在 家族 中 , 此 各 事 方 能 順利 進行 。 因此 , 成立 家族 、 經營 家族 、 維持 家族 , 成為 中國人 生命 及 生活 中 最 重要 之 事 。 」 因此 家族 對 中國人 來 說 遠 比 社會 對 個人 的 關係 密切 , 中國人 從小 被 教養 他 必須 為 自己 的 家庭 , 自己 的 族人 爭光 。 「 光耀 門楣 」 , 「 光宗耀祖 」 , 「 衣錦還鄉 」 等等 , 都 是 家族 主義 對 個人 的 要求 。 林語堂 先生 認為 : 「 每 個 家族 , 在 中國 , 實際 係 一 互助 小 組織 , 在 這 個 組織 裡頭 , 各 人 盡 其 力 而 取 所 需 。 其間 分子 與 分子 的 互助 , 發展到 很 高 的 程度 , 蓋 受 著 一 種 道德 意識 和 家族 光榮 的 鼓勵 。 」 家族 主義 處處 表現 在 中國人 的 性格 和 行為 , 以及 日常 生活 的 種種 形式 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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