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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 得到 批准 。 第二 次 世界 大戰 結束 後 , 再度 重申 一九四一年 頒佈 的 關於 某些 影片 十八 歲 以下 不准 觀賞 的 禁令 , 但 限制 降為 十六 歲 。 這 兩 項 ︵ 預防性 查禁 , 或 就 有關 影片 限制 觀眾 的 年齡 ︶ 電檢法 都 有 特殊 的 歷史 背景 。 事實 上 , 從未 公開 過 的 查禁 , 比 預防性 查禁 更 難 對付 。 限制 影片 ︵ 當 兒童 觀眾 帶來 的 收益 相當 可觀 時 ︶ 、 刪 剪 膠片 、 徹底 封殺 ︵ 比較 少見 ︶ , 甚至 禁止 出口 ︵ 例如 為 了 維護 法國人 的 形象 , 一九五九年 禁止 羅傑 華汀 ︹ Roger Vadim ︺ 的 電影 ︽ 危險 關係 ︾ ︹ Les Liaisons dangereuses ︺ 出口 ︶ 都 是 重要 的 手段 。 為 了 避免 浪費 膠片 , 製片商 自我 審查 時 的 尺度 甚至 比 審查署 更 嚴格 。 最 受 遵循 的 電影 法規 是 一九二二年 的 海斯 法規 , 後來 因為 太 鬆 , 一九三四 重新 修正 , 好萊塢 直到 一九六五年 還 奉行 不渝 。 海斯 法規 不僅 規定 畫面 ︵ 禁止 完全 裸露 、 床戲 和 裸露 兒童 性器官 等等 ︶ 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