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203 in text 576a5609326d1b3fb77fc8e9
|
| << Prev |
Next >> |
|
|
|
, 週末 我們 只好 又 去 了 新加坡 。 從 新加坡 回來 , 拿到 三 個 月 的 觀光 簽證 , 這樣 就 有 足夠 的 時間 辦理 學生 簽證 了 。 於是 又 去 了 移民局 。 來到 移民局 , 才 聽說 這 次 要 帶 孩子 們 一起 來 。 原因 是 琴 繪 護照 上 蓋 的 簽證 是 三 個 月 , 一 雄 的 卻 是 一 個 月 。 進 馬來西亞 海關 時 , 工作 人員 蓋錯 了 章 , 所以 要 一 雄 親自 來 申請 。 我們 做夢 也 沒有 想到 , 還 有 蓋錯章 這樣 的 情況 。 終於 可以 將 準備好 的 資料 交上去 了 , 但 立刻 就 被 退回來 , 說 是 資料 不 夠 。 父親 的 工作 證明 、 父母 結婚 證明 、 父子 關係 證明書 等等 , 若是 在 日本 , 所有 需要 的 資料 一定 在 一 開始 就 寫 得 很 清楚 。 但是 在 這裡 , 每 次 窗口 的 人 講 得 都 不 一樣 , 沒有 一 張 正式 資料 單 給 我們 。 回到 家 後 , 馬上 打電話 給 丈夫 , 請 他 幫忙 寄 這些 資料 。 一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