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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 國家 授權 為 可 在 國外 發債 的 “ 窗 口 ” 級 信託 投資 公司 。 在 當時 , 連 國有 商業 銀行 工 、 農 、 建行 均 未 獲得 此 種 “ 窗口 ” 特權 。 進入 1990年代 後 , 享有 政策 特權 的 廣信 , 先後 獲得 美國 穆迪 公司 和 標準 普爾 公司 的 債信 評級 , 而且 是 相當於 主權 債 的 評級 。 這 更 激發 了 廣信 的 境 外 融資 的 衝動 。 1993-1994年 , 廣信 先後 在 歐洲 和 美國 各 發行 1.5億 美元 債券 。 到 1997 年 底 , 共 計 從 海外 融資 五十多億 美元 , 發展 成為 擁有 總 資產 達 327億 元 人民幣 的 中國 第二 大 信託 投資 集團 。 隨 ?
資金 的 滾滾 流入 , 廣信 開始 了 大 規模 擴張 , 先後 投資 參與 了 三千餘 項目 , 涉及 金融 、 證券 、 貿易 、 酒店 旅遊 、 投資 顧問 以及 交通 、 能源 、 通訊 、 原材料 、 化工 、 紡織 、 電子 、 醫療 、 高科技 等 數十 個 領域 , 並 在 房地產 傾注 鉅資 , 成為 廣東省 最 大 的 “ 地主 ” 。 〔 2 〕 廣東省 國際 信託 投資 公司 還 將 投資 延伸到 香港 , 在 香港 擁有 兩 間 全 資 附屬 公司 , 即 廣東 國際 信託 投資 香港 有限 公司 ( 以下 簡稱 “ 廣信 香港 ” ) 和 廣信 實業 公司 , 廣信 香港 於 1989 年 在 香港 註冊 成立 , 業務 包括 融資 、 物業 按 揭 、 地產 和 貿易 等 , 並 於 1997 年 3 月 , 在 尚未 經 中國 證監 會審 批 的 情況 下 , 擅自 將 持有 58 % 的 廣信 企業 在 香港 掛牌 上市 , 招股 期間 曾 一度 被 中國 證監會 叫停 , 後 經 香港 證監會 斡旋 於 5 月 26 日 正式 上市 , 竟 獲得 超額 認購 891 倍 , 但 發行 規模 不 大 , 到 1997 年 12 月 5 日 , 市值 僅 9億 港元 。 廣信 香港 還 通過 “ 染紅 ” 等 手法 投資 二三 線 股市 和 樓市 , 1997 年 將 旗下 物業 廣信 大廈 作價 六億 港元 注入 上市 公司 DC 財務 , 獲取 其 15 % 權益 , 後 該 股票 狂 跌 九成 , 市值 僅 1,700 萬 港元 , 損失 慘重 ; 廣信 香港 還 貸款 三億 元 予 DC 財務 作 豪宅 按 揭 , 結果 淪為 負 資產 。 〔 3 〕 與 此 同時 , 1990年代 , 信託 投資 面臨 ?
新 的 政策 變化 : 國家 開始 調整 對 外 引資 戰略 , 更多 發行 主權 債 , 政策 上 放鬆 對 國有 商業 銀行 和 政策性 銀行 對 外 融資 的 限制 ; 1995年 , 國家 更 明確 規定 , 地方 政府 不可 自行 舉借 外債 , 政府 也 不能 再 為 “ 窗口 公司 ” 提供 擔保 , 並 決定 對 外債 實行 全 口徑 管理 。 這樣 , 廣信 這 類 “ 窗口 公司 ” 不再 擁有 原來 的 特權 地位 。 長期 的 過度 舉債 , 卻 缺乏 有效 的 管理 和 監督 , 再 加上 大量 的 高息攬存 , 賬 外 經營 、 亂 拆 借 、 亂 投資 等 違規 經營 活動 , 給 廣信 埋下 了 巨大 的 支付 風險 , 公司 財務 的 天平 逐漸 失衡 。 從 1990年代 中期 開始 , 廣信 逐漸 進入 還債 的 高峰期 。 由於 資金 周轉不靈 , 廣信 不得不 採用 “ 借 新 還 舊 ” 、 “ 借 短 還 長 ” 、 “ 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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