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419 in text 595c5c29326d1b284d8ec3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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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 , 中國 民國 政府 認為 沒有 必要 。 勞柏遜 則 繼續 堅持 有 正式 承諾 的 長遠 安排 , 而 不 是 涉及 特定 官員 的 協議 。 也許 目前 無需 多餘 的 安全 保障 條款 , 但 條約 文字 要 留 到 目前 的 人 去 職 或 去世 之後 還 使用 。 他 看 不 出 有關 同意 佈署 軍隊 的 規定 , 構成 對 中國 政府 主權 的 違犯 , 或 有損 中國 聲望 。 共同 的 努力 與 共同 的 責任 , 需要 有 共同 的 協議 。 關於 勞柏遜 所 提 , 美國 對 國民 政府 可能 把 全部 軍隊 調駐 外島 的 疑慮 , 葉公 超稱 那 是 假設性 問題 , 不可能 發生 。 但 勞柏遜 仍 相信 應 有 適當 文字 和 適當 規定 , 因為 美國 的 承諾 很 大 , 會 受到 一些 批抨 , 它 應 有 發言權 。 葉公超 指出 美國 不 協防 外島 , 但 負責 保衛 外島 的 中華民國 政府 , 卻 連 佈署 軍隊 到 外 島 都 需要 美國 同意 , 實 不 合理 , 那 將 使 中華民國 無法 行使 自衛權 。 他 認為 如果 把 措 詞 改為 「 防衛 台灣 所 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