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479 in text 595c5c29326d1b284d8ec45e
|
| << Prev |
Next >> |
|
|
|
台灣 的 社會 也 意識到 表 三 中 顯現 的 教育 理念 ; 例如 , 社會 大學 和 類似 EMBA 課程 的 開設 , 就 開啟 終身 學習 的 管道 。 然而 , 重要 的 還是 國民教育 , 因為 它 是 一 個 國家 培養 未來 公民 , 使 他們 具備 這 個 社會 所 希望 之 特質 的 機制 。 在 台灣 , 國民教育 的 規畫 反映 在 過去 所謂 的 國民中 、 小學 課程 標準 , 或 現在 的 九 年 一貫 課程 綱要 中 。 在 課程 綱要 中 , 規畫 者 訂出 了 十 項 現代 國民 所 需 的 基本 能力 ( 見 表 四 ) , 而 所有 的 課程 都 應該 朝 著 培養 學生 基本 能力 的 方向 進行 。 因為 基本 能力 引領 著 課程 的 編撰 和 發展 , 也 標示 著 我們 的 教育 理念 , 所以 我們 需要 檢視 這些 基本 能力 的 合理性 。 我們 在 此 提出 兩 個 問題 , 來 檢視 這些 基本 能力 。 第一 , 課程 綱要 訂定 的 基本 能力 , 是否 反映出 類似 Riley 和 Resnick 的 觀點 或 表 三 的 內容 ? 第二 , 課程 綱要 中 的 這些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