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婚姻 充滿 了 「 交易 」 , 真情 摯愛 已 不 多 見 , 利害 關係 超過 了 感情 。 於是 他們 不 是 鄙棄 婚姻 , 就 是 抱 著 彼此 可以 「 幫助 」 的 觀念 結婚 。 這 種 基本 上 對 婚姻 的 誤解 就 使得 很多 婚姻 患 了 先天性 的 「 不治 之 症 」 , 到 後來 當然 就 「 回天乏術 」 了 。 曾經 有 些 受 過 高等 教育 的 年輕人 告訴 我 , 他們 懷念 過去 「 父母 之 命 、 媒妁 之 言 」 的 婚姻 , 因為 那 時候 婚姻 破裂 的 少 , 夫婦 們 大多 終身 廝守 , 不 像 今天 婚姻 這般 容易 拆夥 。 其實 這 正 像 有 人 說 過去 沒 聽說 有 人 患 癌症 , 實際 上 是 時 人 們 還 不 懂得 癌症 的 緣故 。 人類 自有 婚姻 制度 以後 , 婚姻 就 是 個 潛伏 了 很多 問題 的 東西 , 不過 以往 的 社會 文化 , 道德 標準 , 輿論 力量 和 宗教 約束 都 對 婚姻 的 維持 完整 有 影響力 , 而 今天 這些 影響力 都 薄弱 了 。 就 是 在 極端 男權 的 中國 古代 社會 中 , 對於 男性 的 妻 死 再 娶 也 是 有 很多 反對 論調 的 , 宋 儒 程子 主張 : 「 凡人 為 夫婦 時 , 豈 有 『 一 人 先 死 , 一 人 再 娶 , 一 人 再嫁 』 之 約 ? 只 約 『 終身 夫婦 』 也 。 」 至於 夫死 再嫁 , 在 禮教 社會 更 是 「 罪 大 惡 極 」 , 《 禮記 》 上 說 : 「 一 與 之 齊 , 終身 不 改 , 故 夫死不嫁 。 」 直到 清朝 還 有 《 女範 捷錄 . 貞烈篇 》 說 「 忠臣 不 事 兩 國 , 烈女 不 更 二 夫 」 等等 。 至於 離婚 , 更 是 絕無僅有 的 事 , 丈夫 可以 「 休 妻 」 、 「 出妻 」 , 妻子 要求 離婚 是 相當 艱難 的 。 社會 文化 變遷 , 女權 運動 興起 以後 , 各 種 約束 的 力量 都 瓦解 了 。 再 加上 家庭 的 改變 , 夫婦 角色 的 改變 , 經濟權 的 改變 等等 都 是 動搖 婚姻 根本 的 因素 。 在 《 未來 的 震盪 》 這 本 書 裡 , 作者 艾文 . 托佛勒 ( Alvin Toffler ) 引述 心理 分析家 吳爾夫 ( William Wolf ) 的 話 : 「 家庭 除了 最先 兩 年 養育 孩子 外 , 幾乎 是 停止 作用 。 養育 孩子 也 將 是 唯一 的 作用 了 。 」 雖然 有 人 從 樂觀 的 觀點 來 推斷 家庭 會 達到 黃金 時代 , 因為 休閒 的 擴張 , 家族 可 有 更多 的 時間 在一起 , 由於 共同 的 活動 而 得到 很 大 的 滿足 。 但 作者 認為 : 「 兩 方 的 爭論 可能 都 是 錯 的 … … 它 可能 崩潰 、 粉碎 , 只有 以 不可思議 和 新奇 的 方式 再度 聚集 。 」 這 是 因為 未來 嬰兒 可以 在 實驗 瓶 中 養育 時 , 女性 的 自我 意識 毫無 疑問 的 會 引起 變化 。 受精卵 可以 買賣 時 , 雙親 究竟 如何 辨別 ? 孩子 既 不必 非 要 母親 來 懷孕 生育 , 同性戀 也 可以 結婚 組織 家庭 , 撫養 孩子 了 。 婚姻 變成 了 暫時性 的 和 連續不斷 的 婚姻 , 因為 變遷 的 速率 太 快 了 。 試婚 和 一再 的 結婚 、 離婚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