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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532 in text 595c5c2c326d1b284d8ef1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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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1618-1648年 ) , 結束 了 舊教 與 新教 的 對抗 , 荷蘭 與 西班牙 握手 言和 , 並且 在 「 西發里亞 條約 」 中 獲得 獨立 的 承認 。 此後 , 荷蘭人 可以 在 歐洲 取得 西班牙人 進口 到 歐洲 的 美洲 白銀 , 運到 亞洲 , 供 其 貿易 週轉 。 一般 說 來 , 就 歐洲 勢力 在 亞洲 的 活動 而 言 , 十七世紀 是 荷蘭人 當令 的 時代 , 十八世紀 則 是 英國 東印度 公司 高居 上風 。 不過 , 兩 家 公司 , 乃至 其他 歐洲 公司 , 大都 買賣 以下 商品 : 主要 出口 商品 : 棉布 、 茶葉 、 瓷器 。 次要 出口 商品 : 香辛料 、 絲綢 、 孟加拉 硝石 、 暹羅 、 馬 六甲 及 邦加島 的 錫 。 交易 媒介 或 支付 手段 : 白銀 、 匯兌 工具 、 棉花 及 鴉片 。 如同 以上 所 指出 的 那樣 , 十七世紀 中葉 以後 日本 不再 出口 大量 白銀 。 有 一 段 時間 , 赤 銅 被 用為 國際 支付 的 工具 。 不過 , 當 十八世紀 降臨 時 , 我們 發現 在 日本 貿易 的 最 主要 的 外國 商人 , 也 就 是 華商 , 已經 不得不 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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