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622 in text 595c5c29326d1b284d8ec62b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條 依照 本 法 規定 採取 非 和平 方式 及 其他 必要 措施 並 組織 實施 時 , 國家 盡 最 大 可能 保護 台灣 平民 和 在 台灣 的 外國人 的 生命 財產 安全 和 其他 正當 權益 , 減少 損失 ; 同時 , 國家 依法 保護 台灣 同胞 在 中國 其他 地區 的 權利 和 利益 。 第十 條 本 法 自 公佈 之 日 起 施行 。 附表 本 論述 多 處 提及 台灣 經濟 發展 , 並 多 使用 形容詞 。 為 讓 讀者 充分 掌握 具體 數字 , 特 將 取自 行政院 主計處 之 「 國民 所得 統計 常用 資料 」 列為 附表 。 本 表 自 一九五一 ( 民 四十 ) 到 二○○七 ( 民 九十六 ) , 係 確定 數字 。 二○○八 第一 季 為 初步 統計 , 餘 三 季 係 預估 數字 。 國民 所得 統計 常用 資料 期 中 人口 平均 匯率 經濟 成長 國內 生產 毛額 ( GDP ) 平均 每 人 GDP 國民 生產 毛額 ( GNP ) 平均 每 人 GNP 國民 所得 ( NI ) 平均 每 人 所 得 人 元 / 美元% 百萬 元 百萬 美元 元 美元 百萬 元 百萬 美元 元 美元 百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