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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 , 主持 全面 工作 。 為 了 不 駁 朱家驊 的 面子 , 梅貽琦 最後 答應 如果 中研院 非 要 葉 出山 赴 重慶 就任 , 葉 本人 最好 不 脫離 清華 而 兩 邊 兼顧 。 這 一 條件 朱家驊 未置可否 , 表示 與 同 人 商量 後 再 作 決定 。 到 了 這 年 的 九月 二十九日 , 朱家驊 致信 梅貽琦 , 說 已 同 翁文灝 與 傅斯年 二 人 商量 , 不 同意 葉企孫 兩 邊 兼顧 , 只 能 放棄 清華 而 專任 中研院 總幹事 職 。 其 理由 是 按 中研院 章程 規定 , 凡 院 內 專任 人員 不能 兼職 。 為 使 問題 更加 清楚 明瞭 , 在 朱家驊 授意 下 , 一九四○年 十月 十五日 , 翁文灝 以 中研院 評議會 祕書 的 名義 致信 梅貽琦 說 : 「 葉企孫 兄 至 渝 後 接理 中央 研究院 各 事 , 朱騮先 及 傅孟真 諸君 均 熱誠 匡助 , 可以 順利 進行 。 惟有 一 事 竊 願 以 友誼 奉 商者 : 兄 前 次 至 渝 時 , 曾經 談及 企孫 兄 於 短 時間 內 暫 兼 清華 教務 名義 , 但 可以 隨時 商停 。 此 事 固 僅 為 一 名義 問題 , 但 事實 上 亦 有 若干 影響 。 中研院 總幹事 一 職 向 為 專任 , 丁 在 君 兄 初 受 院聘 時 , 方任 北京 大學 教授 , 當 經商 定 俟 功課 教畢 完全 離開 北大 ( 教授 名義 亦 辭卸 ) , 然後 方至院 任事 。 企孫 兄 最好 能 免 兼 大學 教授 ( 但 如 聘為 名譽 教授 則 似 尚 可行 ) 。 此 事 弟 與 企孫 兄 面談 時 亦 經 提及 , 並 以 奉 陳,敬 希察照 酌采 , 至為 企幸 。 」 ( 註 12 ) 梅貽琦 接信 後 , 對 這 種 「 霸王 條款 」 表示 不能 接受 , 遂 置之不理 , 坐 看 朱 、 翁 等 人 如何 處理 。 一九四一年 五月 十六日 , 梅貽琦 因公 再 赴 重慶 , 想起 幾 個 月 來 朱 、 翁 二 人 書信 不斷 , 為 葉企孫 事 糾纏 不休 , 便 想 藉 此 機會 就 此 事 來 個 徹底 了結 。 據 《 梅貽琦 日記 》 載 : 五月 二十一日 , 「 ( 下午 ) 六點半 至 牛角 沱資委會 訪 翁詠霓 ( 南 按 : 翁文灝 字 ) , 談 企孫 就 中央 〔 研究 〕 院 總幹事 問題 」 ; 二十二日 , 「 ( 下午 ) 五點 往巴 中 組織 部訪 朱 騮 先 部長 談企孫 問題 」 ; 三十一日 , 「 ( 上午 ) 十點一刻 至 中央 醫院 門 前 , 往返 園 中 一 刻 許 , 尋得 傅孟真 所 住 病室 , 渠 於 前日 曾 割 扁桃腺 一半 , 說話 不便 , 未 敢 與 之 多 談 」 。 ( 註 13 ) 此時 傅斯年 重病 在 身 , 中央 研究院 總辦事處 急需 有 人 料理 , 在 朱 、 翁 、 傅 等 人 的 懇切 要求 下 , 梅貽琦 終於 同意 葉企孫 以 請假 的 名義 離開 清華 , 專任 中央 研究院 總幹事 職 。 朱 、 翁 、 傅 等 人 聽罷 , 各自 都長 噓 了 一 口 氣 。 此 前 朱家驊 和 翁文灝 、 傅斯年 已 與 葉 單獨 做 過 溝通 談及 此 事 , 九月 三日 , 葉致信 校長 梅貽琦 , 表示 : 「 經 考慮 之後 , 雖 自 恐 才 難 勝任 , 然因 該 院 之 發展 與 全 國 學術 前途 之 關係 甚 大 , 亦 未嘗不可 盡 其 綿力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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