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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942 in text 5b334b189027f3cbd22027e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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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er ) 任 主席 , 專責 研究 成立 出口 信用 保險 機制 的 建議 。 小組 於 1963 年 6 月 發表 報告 , 指 面對 商業 和 政治 風險 , 以及 其他 出口 市場 的 競爭 , 應 建立 出口 信用 機制 , 並 建議 向 英國 出口 信用 擔保署 借調 專業 官員 來 港 協助 籌建 工作 。 1964 年 10 月 8 日 , 該 署 專員 富利文 ( R .
A .
Freeman ) 到 港 , 並 於 同年 11 月 25 日 完成 了 香港 出口 保險 信託 報告 , 提出 香港 必須 設立 出口 信用 保險 機制 , 1966 年 12 月 23 日 香港 出口 信用 保險局 終於 成立 。 香港 出口 信用 保險局 由 政府 投資 , 初期 總 資本額 為 1,000 萬 港元 , 負責 擔保 該 局 為 香港 出口商 提供 保險 和 保證 所 引起 債務 的 法定 最 高 限額 為 3億 港元 。 其後 , 隨著 保險 業務 的 發展 , 總 資本額 在 1973 年 增加 到 2,000 萬 港元 , 法定 最 高 負債 額 亦 逐 香港 出口 信用 保險局 諮詢 委員會 與 該 局 職員 合照 。 前 排 右 起 為 立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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