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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968 in text 595c5c2c326d1b284d8eecc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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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 辦法 」 , 嚴格 地 控制 了 各 種 新聞 及 出版物 的 內容 。 2. 國家 總動員法 : 國家 總動員法 有關 新聞 部分 : 有 第二十二 、 二 十三 條 , 內容 均 明定 政府 可 對 報社 之 設立 及 新聞 之 內容 , 加以 限制 ; 3. 動員 戡亂 完成 憲政 實施 綱要 ; 4. 懲治 叛亂 條例 ; 5. 妨害 軍機 治罪 條例 。 由於 有 這些 重要 的 法令 限制 , 所以 台灣 的 新聞 自由 亦 始終 停留 在 極其 不足 的 狀態 。 報禁 解除 後 , 隨著 戒嚴令 的 宣告終 , 國民 可以 自由 辦報 , 而且 過 去 對 新聞 自由 的 各 項 禁錮 也 告 消失 。 台灣 自由 報業 有 了 良好 的 土壤 、 水 和 空氣 , 進入 了 蓬勃 發展 、 激烈 競爭 的 全盛 時期 。 報禁 解除 後 , 台灣 的 民營 報紙 即 進入 量 與 質 並重 的 白熱化 競爭 , 減 , 在 市場 上 發行 的 報紙 家數 起落 不定 , 難以 精確 統計 。 在 報禁 時期 , 報紙 不但 限證 , 而且 還 限 張 , 因此 在 民國 七十七年 一月 解除 報禁 前夕 , 各 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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