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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揚 的 勝利 ! 與 美國 修好 是 鄧小平 大 計劃 的 一 部分 。 他 要 在 中國 複製 香港 、 新加坡 、 甚至 臺灣 已 達成 的 成績 , 透過 引進 外資 、 取得 外國 技術 來 擴大 出口 。 一九八○年 設置 的 四 個 經濟 特區 當中 , 一 個 是 緊鄰 香港 的 深圳 , 一 個 在 澳門 附近 的 珠海 , 廈門 、 汕頭 經濟 特區 隔 海 與 臺灣 相望 。 特區 裏 的 外資 企業 ( 特別 是 港商 和 臺商 ) 享有 免稅 優惠 , 可以 按 自己 的 方式 建立 出口 能力 。 一九三○年代 以來 , 外人 直接 投資 首 次 重回 中國 。 第一 階段 : 「 責任 」 鄧小平 先 把 力氣 放 在 工業 部門 。 一九八○年 他 提出 「 廠長 責任制 」 , 「 讓 黨委 退出 日常 事務 , 專心 黨務 、 意識 型態 工作 和 組織 的 督導 」 。 組織 可以 和 國家 採購人 訂定 合同 , 約定 生產量 ; 也 有 更 大 自主權 決定 如何 生產 。 一九八四年 頒布 的 「 十 項 規定 」 准許 組織 可 把 超過 計劃 目標 多 生產出來 的 商品 出售 , 售價 可 在 計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