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5,013 in text 576a5609326d1b3fb77fca0c
|
| << Prev |
Next >> |
|
|
|
, 願 結盟 好 , 要求 在 河 外 ( 黃河 以南 ── 針對 黃河 以北 「 河內 」 而 言 ) 澠池 ( 河南省 澠池縣 。 澠 , 音 m ǐ n 【 敏 】 ) 會面 。 趙何 打算 拒絕 , 廉頗 、 藺相如 不 贊成 , 說 : 「 大王 不 去 , 顯示 我們 趙王國 膽怯 。 」 趙何 只好 前往 , 藺相如 隨從 。 廉頗 送到 邊境 , 跟 趙 何 訣別 說 : 「 大王 前去 , 計算 途中 行程 , 跟 高階層 會議 時間 , 往返 不會 超過 三十 天 。 三十 天 還 不 回來 , 我們 就 擁護 太子 繼位 , 以 斷絕 秦王國 的 要 挾 。 」 趙何 允許 。 兩 國 國王 會談 後 , 嬴稷 跟 趙 何 對 飲 , 將 醉 未 醉 , 嬴稷 請 趙何彈瑟 ( 樂器 , 有 二十五 絃 ) , 趙何 不 敢 拒絕 , 只好 彈 瑟 一 曲 。 藺相如 迅速 反應 , 立刻 要求 嬴稷 敲缶 ( 缶 , 音 f ǒ u 【 否 】 , 大肚子 小 口 , 狀 如 花瓶 的 樂器 ) , 嬴稷 拒絕 , 認為 有損 尊嚴 , 藺相如 嚴肅 說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