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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5,020 in text 595c5c2c326d1b284d8ef2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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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 統治 的 法制 與 政治面 , 提出 以下 三 點 看法 : 1. 日本 帝國 雖 是 立憲 法治 國家 , 但 台灣 當局 力主 台灣 之 特殊 民情 慣習 而 行 特別 立法 已 二十餘 年 矣 。 台灣 議會 設置 請願 乃是 基於 台灣 民眾 之 政治 自覺 , 而 合乎 現代 立憲 思想 之 要求 。 2. 歐美 諸 國 發達 的 立憲 政治 , 是 以 自覺 的 民眾 輿論 為 基礎 , 包括 在 立法面 的 代議 制度 、 行政面 的 自治 制度 、 司法面 的 陪審團制 , 均 係 賦予 參 政權 於 國民 。 參政權 不 應 為 母國 國民 所 專有 , 即使 是 殖民地 人民 亦 可 參與 。 台灣 住民 所 要求 的 台灣 特別 立法 參與權 , 亦 是 正當 合理 之 行為 。 ● 3. 第六 次 請願 理由 書 中 又 加入 「 台灣 統治 現狀 」 一 節 , 敘述 台灣 在 因 行政 、 立法 、 司法 三權 集中 於 總督 一 人 的 獨裁 統治 現狀 下 , 包括 官選 的 總督府 評議會 、 官選 的 州市 街庄 協議會 都 只是 諮詢 機關 、 台人 苦情 無法 上達 , 以 保甲 連坐 為 輔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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