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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 特定 工業 扶持 法 , 代 之 以 1986 年 立法 通過 一 新 的 產業 促進 法 。 此 法 把 所有 的 獎勵 措施 與 特定 的 產業 活動 , 如 研發 和 人力 資源 開發 聯繫 起來 。 在 八 年代 末 , 政府 又 一 次 指定 幾 項 高 技術 產業 做為 支持 對象 , 其中 包括 通訊 科技 和 航太 工業 。 但 政府 在 這些 產業 中 的 作用 比起 以往 20 年 中 在 勞動 密集型 產業 中 的 作用 則 小 得 多 了 。 總之 , 在 創造 對 技術 學習 的 需求 方面 , 有關 的 產業 政策 重點 已 大幅 轉移 。 早期 的 政策 具有 政府 大量 干預 的 痕跡 。 新 階段 的 重點 則 是 引進 市場 原則 , 如 通 過 限制 財團 的 發展 以 加強 競爭性 , 推動 貿易 開放 、 金融 開放 、 投資 開放 , 以及 支持 與 創新 相關 的 活動 。 換句話說 , 在 過去 的 幾 年 中 , 政府 的 開發 角色 已 大大 弱化 。 但 仍 有 人稱 , 與 其他 國家 相比 , 南韓 政府 的 影響力 仍 是 比較 強大 的 。 4647 技術 政策 : 技術 的 供給面 政府 不僅 通過 制定 產業 政策 的 手段 刺激 技術 學習 的 需求 , 也 通過 技術 政策 手段 提高 技術 能力 的 供給 。 從 技術 流動 的 角度 — — 技術 轉讓 、 技術 傳播 和 本 國 的 研發 — — 可以 讓 我們 詳細 瞭解 開發中 國家 是 如何 趕上 先進 國家 的 。 技術 的 轉 讓 南韓 在 經濟 發展 之初 , 缺乏 技術 能力 , 不得不 依賴 引進 國外 技術 。 然而 , 1968年 制訂 的 基本 原則 是 : 首先 引進 能夠 提高 出口 , 為 資本 財產業 開發 中間 產 品 的 技術 , 或者 能夠 帶來 向 其他 部門 提供 傳播 效益 的 技術 。 基本 原則 還 對 購買 專利 使用費 , 規範出 不 超過 3% 和 年限 最 長 為 5 年 的 上限 。 這 種 對 購買 許可 證實行 的 限制性 政策 , 增強 了 本 地 許可證 購買 者 對 一般 可 取 得 的 成熟 技術 討價還價 的 能力 , 使 他們 能 以 較 低 的 價格 購買到 許可證 。 但是 在 七年代 國家 政策 發生 重大 變化 。 為 了 適應 不斷 變化 的 國際 環境 , 吸引 先進 的 技術 , 在 1970 和 1978年 兩 次 放寬 對 購買 國外 許可證 的 限制 , 其中 的 一 種 做法 是 允許 調高 專利權 使用費 。 結果 , 購買 國外 許可證 的 專利權 使用費 大大 增加 ( 見 表 2-1 ) , 從 第一 個 五 年 經濟 發展 計畫 時期 ( 1962 ~ 66 ) 的 80萬 美元 , 增至 第四 個 五 年 經濟 發展 計畫 時期 ( 1977 ~ 81 ) 的 4.514 億 美元 。 但 與 八 年代 相比 , 這 一 時期 購買 外國 許可證 費用 的 增加 並 不 算 大 , 在 初期 購買 的 大部份 外國 許可證 , 都 附帶 有 協助 訓練 本 國 工程師 操作 啟 鑰 工廠 的 技術 約定 。 與 政府 逐漸 放鬆 對 國外 許可證 的 控制 形成 鮮明 對照 的 是 , 政府 在 對待 外國 直接 投資 (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, FDI ) 的 政策 上 , 在 六年代 和 七年代 發生 180 度 的 大 轉變 。 六 年代 的 外國 直接 投資 政策 相當 自由 , 允許 任何 具有 信用 的 外資 形式 , 包括 獨資 擁有 的 子公司 在 內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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