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5,579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595c5c2d326d1b284d8f08c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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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言 , 主張 : 1 掃除 軍閥 , 2 取消 一切 不 平等 條約 , 3 召集 國民 會議 解決 國事 糾紛 。 其 第二 項 「 取消 一切 不 平等 條約 」 招致 英 法 當局 之 嫉 忌 , 中山 過 滬 過 津 時 , 其 居住 行動 都 受到 英 法 租界 當局 的 限制 及 干擾 。 且 段 祺瑞 正在 與 日本 及 英 法 祕密 交涉 : 尊重 中國 過去 對 外 之 條約 , 以 換取 東西 帝國 主義 對 其 政府 的 承認 , 與 中山 背道而馳 。 第三 條 , 國民 會議 以 民眾 團體 為 基礎 , 中山 列舉 之 團體 有 : 1 現代 實業 團體 , 2 商會 , 3 教育會 , 4 大學 , 5 各 省 學生 聯合會 , 6 工會 , 7 農會 , 8 反對 曹 吳 之 各 軍 , 9 政黨 。 以上 各 團體 代表 由 各 團體 之 機關 派出 , 人數 宜 少 , 以期 迅速 召集 。 觀上表 , 除 第八 項 反對 曹 吳 之 各 軍 外 , 並 無 爭權奪利 的 實力派 , 即 就此 條 而 言 , 北方 馮玉祥 、 胡景翼 等 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