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5,677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595c5c2d326d1b284d8f08e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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蔣中正 在 中山陵 前 舉行 公佈 約法 典禮 , 此 即 暗示 汪 , 可 接納 其 主張 , 但 暗中 仍 進行 頑抗 。 四 、 六月 十四日 , 蔣介石 集 所 一手 操縱 之 三 次 全 國 代表 大會 五中全會 第二 次 會議 , 決議 : ( 1 ) 對 廣州 事變 由 中央 監察 委員會 查明 處理 。 ( 2 ) 修正 國民 政府 組織法 及 中央 執行 委員 法 、 政治 會議 組織法 條文 。 ( 3 ) 推選 蔣中正 等 廿三 人 為 政治 會議 委員 。 ( 4 ) 通過 推選 蔣中正 為 國民 政府 主席 , 並 通過 任 蔣 兼 行政院 院長 , 宋子文 為 副院長 ( 以 宋 亦 與 汪 接近 ) , 林森 、 邵元沖 為 立法院 正 副院長 ( 以 林繼胡 漢民 , 邵 則 蔣 之 私人 ) , 王寵惠 、 張繼為 司法院 正 副院長 ( 王 乃 粵 人 , 蔣 思 以 緩和 粵方 之 反對 ) , 戴傳賢 、 劉廬隱 為 考試院 正 副院長 ( 劉乃胡系 之 人 ) , 于右 任為 監察院 院長 。 ( 5 ) 通過 任命 張學良 為 陸 海 空軍 副總司令 ( 藉以 鎮壓 北方 , 防杜閻 、 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