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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論 。 說法 一 , 在 蔣介石 直接 指揮 下 , 共 七 次 , 從 大陸 共 運往 臺灣 三七六.五三五八萬 兩 黃金 、 三千五百二十萬 枚 銀元 、 八千萬 美元 ( 含 存入 美國 銀行 的 一千萬 元 ) 、 三千三百 噸 純銀 。 說法 二 , 從 大陸 共 運往 臺灣 的 金融 資產 是 四百五十萬 兩 黃金 。 說法 三 , 從 上海 中央 銀行 金庫 運到 臺灣 的 貨幣 財富 , 按 當時 價值 折合 黃金 約 四百萬 兩 。 359 人們 在 當時 沒有 預見到 的 是 「 失之桑榆 , 收 之 東 隅 」 。 國民 政府 運往 臺灣 的 金融 資產 對 其 在 臺灣 站穩 腳跟 起 了 重大 作用 , 集中 表現 在 有效 支持 了 新臺幣 的 發行 和 新臺幣 幣制 的 穩定 。 一九四九年 六月 十五日 , 國民黨 政府 以 黃金 八十萬 兩 和 美金 一千萬 元 做 準備金 , 發行 總額 為 兩億 元 的 新臺幣 。 舊 台幣 四萬 元 折合 新臺幣 一 元 , 銀洋 一 元 兌 新臺幣 二.五 元 , 美鈔 一 元 兌 新臺幣 五 元 , 黃金 一 兩 兌 新臺幣 二百八十 元 。 此外 , 新臺幣 直接 與 美元 掛鈎 , 採取 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