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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6,057 in text 576a5609326d1b3fb77fcaf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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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 , 過份 既然 不當 , 卻 又 不 允許 指責 , 則 過份 的 朋友 有 福 矣 。 再則 , 「 輿論 」 有 啥 神聖 之 處 , 不可以 指責 ? 又 有 啥 特權 之 處 , 不 允許 指責 ? 恕 先生 說 不 應 公開 指責 , 彷彿 私下 指責 倒是 可以 的 , 嗚呼 , 只有 公開 辯難 , 才 光明正大 ; 暗下 毒手 , 算 啥 英雄 好漢 乎 哉 ? 最後 恕 先生 曰 : 「 你 現在 的 境遇 已經 好轉 了 ( 你 自己 說 過 ) , 而 還 在 寫 那些 強詞奪理 , 不三不四 的 文章 惑眾 , 真 不可 原諒 。 你 以後 再 發表 言論 時 , 要 能 秉着 公正 的 超然 精神 , 並 依據 真理 , 不要 再 為 了 迎合 部份 人 的 某 種 不滿 心理 , 而 不惜 強詞奪理 , 顛倒 是非 。 」 這 就是說 , 凡是 合乎 有識之徒 心意 的 , 才 是 「 公正 」 「 超然 」 「 真理 」 ; 凡 有識之徒 不 喜歡 的 , 或 踩 了 有識之徒痛腳 的 , 就 是 「 不 公正 」 「 不 超然 」 「 非 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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