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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係 緊張 。 資產 階級 法權 討論 和 「 按 勞 分配 」 。 在 所謂 的 「 資產 階級 法權 」 的 範疇 中 , 「 工資制 」 被 視為 重要 內容 , 是 對 帶有 軍事 共產主義 的 供給制 的 倒退 。 一九五五年 八月 三十一日 , 國務院 正式 頒佈 了 國家 機關 工作 人員 全部 實行 工資制 和 改行 貨幣 工資制 的 命令 , 此後 又 頒佈 新 的 工資 標準 。 三十 個 級別 , 最 高 五百六十 元 , 最 低 十八 元 。 最 高 與 最 低 工資 差 了 三十一 倍 以上 。 國民 政府 戰後 的 文官 薪給 標準 , 三十七 個 級別 , 最 高 和 最 低 之 比 是 十四 . 五 比 一 。 講 平等 、 平均 的 共產黨 制定 的 級別 及 分配 標準 還 高於 並 不 講 平等 、 平均 的 國民黨 制定 的 級別 及 分配 標準 。 至於 無法 從 工資 數位 上 反映出來 的 各 種 物質 待遇 , 更 是 國民 政府 時期 的 文官 薪給制 所 不能 及 的 了 。 297 毛澤東 對 當時 工資制 的 設計 和 問題 , 很少 介入 和 表態 , 相當 低調 。 一九五六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