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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,305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595c5c2c326d1b284d8ef2b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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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, 德國 駐 淡水 領事館 亦 要求 樟腦稅 則 施行 的 4 月 4 日 以前 , 德籍 商人 所 收購 的 樟腦 , 能夠 免稅 輸往 香港 。 但是 , 臺灣 總督府 4 月 7 日 的 回答 , 則 是 不論 是否 與 外國人 定有 契約 買賣 , 只要 是 在 臺灣人 手 裡 的 樟腦 , 均 需 完稅 方准 出口 。 同年 4 月 8 日 , 該 領事館 再 對 民政 支部 雲林 出 張 所 無視 上 官 命令 , 扣押 洋行 職員 陳笑 並 課 以 罰鍰 提出 抗議 。 4 月 12 日 , 由於 公泰 洋行 320 箱 的 樟腦 為 憲兵 扣押 ● , 自 4 月 14 日 起 , 德國 駐 東京 公使 對 外務省 就 臺灣 施行 日本 現行 對 外 條約 , 提出 10 項 質疑 要求 回答 , 其中 關於 樟腦 部分 如 表 3-2 所 示 。 表 3-2 德國 公使 自 1896 年 4 月 14日 起 所 提 有關 樟腦 之 質疑 第二 條 日本 帝國 總督府 的 命令 規則 , 雖然 關係到 外國人 的 利害 , 但是 卻 未 正式 通知 駐 臺 領事 , 產生 許多 不便 (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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