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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經濟 面向 之 貿易 工具 。 不過 , 美國 工業 佔 優勢 使得 自由 貿易 比較 容易 推銷 出去 。 國務卿 杜勒斯 ( John Foster Dulles ) 就 說 , 日本人 或許 可以 出口 襯衫 、 睡衣 , 「 或許 還 有 雞尾酒 餐巾紙 」 到 美國 市場 , 其他 東西 就 不 太 可能 。 因此 , 直到 一九七○年代 中期 , 美國 克制住 自己 , 不 去 動用 國會 在 一九四七年 留 的 那 一 手 。 它 縱容 日本 和 歐洲 。 日本 得以 把 日圓 釘緊 美元 , 守住 非常 有 競爭力 的 匯率 , 因此 出口 大振 。 直到 一九七五年 , 凡 有 美國 公司 抱怨 遭到 日本 不 公平 競爭 之 害 , 美國 政府 一律 支持 日本 。 美國 甚至 允許 日本 保護 其 市場 , 限制 外國 進口 ; 日本 也 獲得 允許 , 利用 四萬二千 項 西方 專利 而 不 受 挑戰 。 歐洲 的 情況 也 一樣 。 關貿總 協定 第二十四 條 規定 , 如果 其他 國家 同意 的話 , 可以 組織 關稅 同盟 或 區域性 自由 貿易 區 ; 美國 於 一九五二年 放任 組成 歐洲 鋼鐵 共同體 。 接下來 , 又 同意 組成 「 歐洲 經濟 共同體 」 這 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