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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6,433 in text 595c5c2f326d1b284d8f2f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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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「 社會 正義 」 , 或是 所謂 的 「 天道 正義 」 的 。 但 實際 上 , 他們 所 鄙夷 的 「 形式 正義 」 , 包括 「 法律 之前 人人 平等 」 、 「 法治 政府 」 等 概念 , 根本 連 落實 都 談不上 , 而 人們 為 了 達成 目標 , 更 是 努力 了 好幾百 年 , 不過 , 還 沒 成功 前 , 許多 人 就 因此 斷送 性命 了 。 回首 二十世紀 , 我們 會 發現 , 許多 政府 號稱 理想 遠大 , 藉 此 掌握 無上 權力 , 最後 卻 荼毒 國民 , 奪去 數百萬 人 的 性命 。 如果 有 人 認為 「 社會 」 能 「 發揮 協調 作用 」 , 以便 成就 美好 結果 , 但 卻 不 詳述 操作 方式 、 代價 或 風險 , 那麼 , 這 個 人 顯然 沒 把 罹難 者 的 苦痛 放 在 眼 裡 。 勞爾斯 的 「 正義 」 只 顧 結果 , 不 問 協商 過程 , 這麼一來 , 反倒 矮化 了 協商 機制 , 讓 協商 行為 變 得 可 有 可 無 了 。 勞爾斯 曾 說 : 「 價格 機制 會 讓 市場 變 競爭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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