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6,503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595c5c2c326d1b284d8ef3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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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簿 的 立法 , 更 迫切 需求 , 於是 1948 年 1 月 7 日 國民 政府 頒布 〈 商業 會計法 〉 。 這 是 中國 民間 會計 第一 部 會計法 , 對 會計 工作 原則 、 帳簿 的 種類 、 報表 的 編制 與 保存 期限 、 記帳 方法 與 程序 , 以及 違反 該 法 的 處罰 等 , 都 做 了 具體 的 規定 。 〈 商業 會計法 〉 公佈 時 政局 不 穩 , 未 幾 大陸 淪陷 , 故此 法 公佈 後 在 大陸 並 未 施行 。 政府 遷 台 後 於 1951 年 12 月 31 日 由 總統 令 自 1952 年 1 月 1日 起 在 台灣 實施 。 當時 實施 範圍 如 下 : 公司 營業 : 全 省 所有 公司 組織 之 商業 皆 實施 ; 合夥 與 獨資 商業 :凡 在 省轄市 , 且 登記 資本額 在 新台幣 十萬 元 以上 者 , 皆 在 實施 之 列 。 盧聯生 , 〈 中國 會計 發展史 之 探討 〉 , 東吳 大學 會計 研究所 碩士 論文 , 1978 年 , 頁 35-36 , 頁 169-229 。 1930年代 在 中國 引起 改良 中式 簿記 的 論爭 。 徐永祚 的 《 改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