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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 叛亂 , 是 依法 辦理 , 竟敢 欺騙 世人 的 說 , 這 是 和 雷震 等 籌組 反對黨 毫無 關係 , 當然 不 敢 說出 何以 要 先行 逮捕 , 再 來 偵查 呢 ? ( 註 7 ) 這些 都 是 「 官話 」 ──官 樣文章 , 官話連篇 。 世人 一 提到 官話 誰人 也 不會 寄 以 任何 信任 的 , 尤其 是 出 之 於 「 獨裁 政權 」 和 「 極權 政治 」 下面 的 官吏 之 口 。 蘇俄 政權 和 中共 政權 每 次 清算 鬥爭 敵人 的 時候 , 沒有 一 次 不 是 說 對方 是 「 私通 外國 」 , 或 說 對方 有 「 叛國 行為 」 , 史大林 ( 註 8 ) 對 托羅斯基 ( 註 9 ) 的 誣控 是 一 件 最 顯明 的 例子 , 而 毛澤東 之 貶抑 劉少奇 、 林彪 等 , 也 是 採取 同樣 的 途徑 。 所以 大家 都 說 「 雷案 」 的 控訴書 是 官樣文章 , 是 「 清 鬥 術語 」 , 和 共產黨 清算 政敵 是 一 個 模型 鑄造出來 的 把戲 。 但 「 雷案 」 在 軍法 機關 偵查 中 而 公開 如此 宣布 案情 , 是 違反 「 出版法 」 第卅 三 條 的 。 ( 註 10 ) 現在 我 要 撰寫 「 新黨 運動 黑皮書 」 。 那 末 , 「 雷案 」 究 是 一 件 什麼 樣 的 案子 ? ( 註 11 ) 雷震究 是 由於 「 自由 中國 」 半 月刊 ( 按 以下 簡稱 「 自由 中國 」 , 自由 中國 如 不用 引號 , 那 就 表示 是 「 中華民國 」 ) 的 文章 而 被 捕 判刑 坐牢 ? 還是 為 了 籌組 新黨 而 被 捕 判刑 坐牢 呢 ? ( 註 12 ) 要 使 讀者 諸君 明瞭 其 間 的 前因後果 起見 , 特 在 敘述 本 文 之前 , 先 說 幾 句 開場白 , 作為 解釋 一 番 , 免 有點 突如其來 之 感 。 蓋 在 「 雷案 」 數 年 之後 , 我 在 獄 中 碰到 一些 年輕人 , 他們 對 我 雖然 表示 十分 崇敬 , 但 他們 沒有 看到 「 雷案 」 當時 的 轟動 情形 , 更 沒有 機會 看到 「 自由 中國 」 雜誌 , 所以 有 許多 人 不大 明白 「 雷案 」 的 經過 情形 , 有 一些 人 甚至 問 我 , 為什麼 要 稱為 「 雷案 」 ? 又 有 一些 人 問 我 「 自由 中國 」 雜誌 是 怎樣 的 一 本 雜誌 ? 因此 , 我 要 畫蛇添足 的 寫出 下列 一 段 文字 。 我 想 先 把 令 人 困惑 的 「 雷案 」 這 個 名稱 來 解釋 一下 吧 ! 「 雷案 」 是 指 雷震 、 傅正 、 馬 之 驌 和 劉子英 四 人 之 被 軍法 機關 的 逮捕 下獄 、 偵查 、 審訊 和 分別 判刑 而 言 。 就是說 , 「 雷案 」 應該 包括 「 御特 」 警備總部 政治部 、 保安處 、 軍事 法庭 和 御用 國防部 軍法 覆判局 等等 , 處理 此 案 的 全部 過程 而 言 , ( 註 13 ) 社會 上 為 了 說話 和 行文 的 方便 起見 , 尤其 是 報刊 的 新聞 記者 為 求 記事 寫稿 的 簡明 起見 , 就 簡用 「 雷案 」 二 字 以 代表 之 , 包括 了 監察院 的 「 雷案 」 調查 小組 的 報告書 在 內 , 而 軍法 機關 等等 官 文書 上 卻 沒有 用 「 雷案 」 二 字 , ( 註 14 ) 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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