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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,841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595c5c2d326d1b284d8f0ff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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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 eager with many a strange tale, perhaps even with the dream of Wonderland of long ago ; and how she would feel with all their simple sorrows, and find a pleasure in all their simple joys, remembering her own child-life, and the happy summer days. THE END 1 英國 法官 在 開庭 時 必須 戴 假髮 。 卡洛爾 在 《 幼兒 愛麗絲 》 p.50 中 解釋 道 : 「 他 必須 ( 假髮 和 王冠 ) 兩 樣 都 戴 , 這樣 民眾 才 知道 他 是 法官 、 也 是 國王 。 」 2 英國 的 陪審團 由 12 人 組成 , 職權 是 審查 證據 , 聽取 原告 和 被告 陳述 後 裁斷 是否 有罪 , 有罪 再 由 法官 判刑 。 3 當時 英國 小學 低年級 學生 用 石板 ( slate ) 和 石筆 ( pencil 或 stale pencil ) 做 功課 , 高年級 才 用 紙 和 筆墨 。 見 Kramer p.24 。 鉛筆 到 19 世紀 中葉 才 量產 , 稱為 lead pencil , 後來 石筆 逐漸 消失 , 才 簡稱 pencil 。 趙元任 先生 已 把 pencil 正確 譯為 石筆 , 但 後來 還 有 多 個 譯本 誤譯為 鉛筆 。 4 法庭 場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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