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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7,463 in text 5b334ac69027f3cbd21fbb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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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對 生活 在 洋溢 著 宮廷 權威 與 華麗 氣息 的 十八世紀 中葉 法國 的 盧梭 而 JeanJacques Rousseau , 1762,1963 : Der Gesellschaftsvertrag .
德文 翻譯 引 自 H .
Denhardt .
Stuttgart : Reclam , 2. Buch , 12. Kapital , S .
91. John Locke , 1690,1844 : 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.
1671年 起 草稿 。 這裡 引 自 Alexander Campbell Fraser hg .
historischkritischen Ausgabe .
Oxford : At the Clarendon Press , S .
477. 言 , 他 理解 的 是 穩定 的 重要性 , 而 第四 種 法律 深 埋 在 國民 心 中 , 必須 防止 它 的 崩潰 敗壞 。 盧梭 在 《 社會 契約論 》 一 書 中 , 提到 一 個 特別 的 機構 , 即 「 檢查員 」 ( Zensor ) 這 個 職務 ; 這 個 前所未有 的 字詞 是 盧梭 創用 的 , 其 目的 僅 在於 加強 民意 作為 習俗 護衛 者 的 效力 。 在 這 個 關聯 中 存在 著 唯一 一 個 民意 的 定義 , 是 由 蓋柏 在 進行 盧梭 的 研究 時 所 發現 的 : 「 民意 是 一 種 法律 形式 , 檢查員 是 工具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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