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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腳 貿易 」 來 籌措 現金 , 彌補 這 個 缺口 。 然而 , 英國 東印度 公司 並 不 自己 經營 港腳 貿易 , 他們 讓 印度 當地 居民 及 不 屬於 公司 的 英國 公民 來 操作 這 個 貿易 。 方法 是 將 棉花 及 鴉片 由 印度 運到 中國 , 售予 中國 商人 , 所 取得 的 現金 或 債權 移轉給 英國 東印度 公司 的 廣州 商館 , 由 公司 商館 開立 支付 憑證 或 匯票 給 當事人 , 讓 他們 在 印度 或 在 倫敦 兌現 。 從 印度 來 的 港腳 商人 , 從 中國 出口 極少 的 商品 , 至多 也 不過 是 一些 糖果 之類 的 東西 而已 。 所以 移轉給 公司 的 債權 相當 高 。 這一來 , 英國 東印度 公司 就 不用 自備 現金 。 綜 上 所 述 , 在 十八世紀 末 以前 , 歐洲人 直接 介入 亞洲 內部 貿易 的 情況 尚 屬 有限 。 可是 講述 十七 、 八世紀 亞洲 海 上 貿易史 的 人 都 太 強調 歐洲人 的 角色 了 , 以致於 我們 往往 有 一 個 印象 , 好像 說 歐洲人 來 了 以後 , 亞洲人 自己 經營 的 貿易 就 衰落 了 。 其實 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