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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,683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5b334ab29027f3cbd21f8ed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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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列 的 錯誤 所 造成 的 ” 。 與 賴昌星 類似 , 之前 被 美國 驅逐 出境 的 前 中國 銀行 廣東 開平 支行行長 , 攜 贓款 4.82億 美元 出逃 的 余振東 也 是 由於 被 美國 方面 認定 犯 有 “ 非法 入境 ” 、 “ 非法 移民 ” 和 “ 洗 錢 ” 三 項 罪名 而 被 驅逐 的 。 據 高光峻 律師 介紹 , 余振東 出逃 後 , 曾經 在 加拿大 落腳 , 之後 通過 偽造 的 香港 身份證 憑 旅遊 簽證 進入 美國 , 然後 通過 假 結婚 獲得 美國 公民 身份 ; 2012 年 12 月 在 洛杉磯 被 捕 。 但 即使 在 余振東 違反 了 美國 法律 的 情況 下 , 美國 還是 允許 他 申請 政治 庇護 , 並且 提出 要 中國 政府 保證 , 余 回國 之後 不會 被 判處 死刑 , 有期徒刑 不 超過 12年 和 不得 對 余 使用 酷刑 等 。 賴昌星 國際 合作 追 逃難 , 獵 狐 戰果 被 誇大 最後 余振東 在 中國 政府 的 遊說 下 放棄 了 申請 政治 庇護 的 權利 , 自願 選擇 回國 ; 最終 被 判處 有期徒刑 12 年 。 同樣 的 例子 還 有 目前 正在 美國 審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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