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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7,707 in text 5b334add9027f3cbd21fce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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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以 保障 個人 在 國外 的 權益 。 護照 分外 交 護照 、 公務 護照 及 普通 護照 , 目前 申請 觀光 護照 收費 一千 元 , 有效 期間 為 六 年 , 期滿 得 按 規定 申請 延長 四 年 。 凡 有關 護照 、 簽證 及 證明 文件 等 相關 問題 , 均 可 電詢 外交部 領事 事務司 服務 專線 : 023617679 。 經 戶籍 登記 或 戶口 清查 之 戶 , 每 戶 自應 向 戶政 事務所 請領 一 本 戶口名簿 ; 年滿 14 歲 之 人民 , 則 應 請領 由 內政部 統一 製備 的 國民 身份證 一 張 。 以往 , 辦理 許多 公務 都 要 持 戶口 謄本 或 戶口名簿 , 現在 儘量 簡化 以 身份證 證明 即 可 。 戶籍 登記 之 出生 年 月 日 , 因 登錄 錯誤 或 申報 錯誤 , 可 持 申請書 及 相關 證件 , 送 戶籍 所在地 的 事務所 查明 核改 , 但 申請 更正 以 一 次 為限 。 中華民國 國民 在 身份證 、 戶籍 登記 、 學歷 、 財產權 登記 等 證件 登記 時 , 都 只 能 用 本名 。 不過 因 認養 、 收養 或 婚姻 關係 , 可 申請 改姓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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