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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7,708 in text 5b334add9027f3cbd21fce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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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 戶籍 登記 或 戶口 清查 之 戶 , 每 戶 自應 向 戶政 事務所 請領 一 本 戶口名簿 ; 年滿 14 歲 之 人民 , 則 應 請領 由 內政部 統一 製備 的 國民 身份證 一 張 。 以往 , 辦理 許多 公務 都 要 持 戶口 謄本 或 戶口名簿 , 現在 儘量 簡化 以 身份證 證明 即 可 。 戶籍 登記 之 出生 年 月 日 , 因 登錄 錯誤 或 申報 錯誤 , 可 持 申請書 及 相關 證件 , 送 戶籍 所在地 的 事務所 查明 核改 , 但 申請 更正 以 一 次 為限 。 中華民國 國民 在 身份證 、 戶籍 登記 、 學歷 、 財產權 登記 等 證件 登記 時 , 都 只 能 用 本名 。 不過 因 認養 、 收養 或 婚姻 關係 , 可 申請 改姓 。 另外 , 在 一 機關 學校 有 同 姓名 者 、 與 三等親 內 直系 尊 親屬 同 名 、 與 通緝犯 同 姓名 、 姓名 不雅 或 其他 原因 者 可 申請 改名 , 也 以 一 次 為限 。 法律 權益 • MEMO 1 出國 申請 手續 : 為 配合 國人 出國 觀光 次數 日益 增多 , 內政部 出入境 管理局 暨 外交部 領事 事務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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