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7,715 in text 5b334add9027f3cbd21fce8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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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 後 , 還 須 經 「 公告 。 共同 財產 制:除 特有 財產 , 夫 或 妻 的 原有 財產 及 婚姻 關係 中 所得 財產 , 合併為 夫妻 共同 財產 , 此 財產 由 夫 管理 , 管理 費用 由 共同 財產 負擔 。 想 採用 此 制 , 亦 須 辦理 登記 。 但 幾乎 沒有 人 辦理 , 因為 它 會 造成 一 方 負債 時 , 債權人 除 查封 一 方 的 財產 外 , 也 可 查封 合併 的 共同 財產 。 19 離婚 制度 有 些 國家 不 承認 離婚 制度 , 我 國民 法則 承認 在 特定 條件 下 , 夫妻 是 准許 離婚 的 。 離婚 制度 有 判決 離婚 和 協議 離婚 兩 種 ; 如果 雙方 無法 協議 , 在 一 方 具有 法定 離婚 原因 , 他方 可 向 法院 家事 法庭 起訴 請求 裁判 離婚 。 這些 原因 為 : ぇ 重婚 者 ; え 與 人 通姦 者 ; ぉ 夫妻 之 一 方 , 令 他方 不堪 同居 之 虐待 者 ; お 妻 對於 夫 之 直系 尊 親屬 為 虐待 , 或 受 夫 之 直系 尊 親屬 之 虐待 , 致 不堪 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