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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7,906 in text 5b334ae39027f3cbd21fd7f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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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構 、 及 行為 為 研究 單位 , 去 探討 其中 所 涉及 的 心理 運作 、 結構 、 及 特色 。 Radcliffe-Brown ( 1957 ) 曾 指出 , 在 研究 文化 與 性格 關係 時 , 不 應 放 在 對 文化 如何 影響 個體 或 個體 如何 影響 文化 的 討論 , 而 應該 以 一 個 比 個體 更 大 一些 的 人際 單位 為 研究 對象 , 來 研究 在 人際 關係 中 的 心理 及 行為 運作 。 Spiro ( 1972 ) 也 曾 建議 , 用 人際 交往 為 研究 單位 , 來 看 國民 性格 。 他 指出 , 人類學家 在 瞭解 了 個體 心理 因素 對 文化 之 傳承 的 重要性 之後 , 應該 放棄 像 心理學家 一樣 地 , 去 鑽研 性格 的 問題 。 亦即 , 不 應 如 前述 採用 「 心理 導 因 論 」 的 途徑 來 研究 文化 , 而 應 回到 文化 的 層次 ; 亦即 , 人際 的 層次 來 研究 文化 。 因為 在 文化 層次 , 才 牽涉到 成員 共同 擁有 的 , 可以 互通 的 規則 及 規範 , 而 這些 內容 , 才 應 是 文化 的 主題 。 要 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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