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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,948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576a5609326d1b3fb77fcc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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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 裡 跳 也 。 如果 再 賭 財物 , 就 跟 街頭 玩 三 張 撲克牌 的 郎中 一模一樣 矣 , 視 其 財物 多寡 , 分別 踢 之 。 第二十八 條 : 凡棋力 差勁 , 卻 硬 充 高段 , 反而 妄 欲 讓 人 者 , 猛 踢 其 屁股 三 腳 。 大法官 曰:俗 不 云 乎 : 「 吊 頸 鬼 搽粉 , 死 要 面子 。 」 其 棋 本 已 臭 而 不可 聞 也 , 卻 自命不凡 , 硬說 自己 乃 三四五段 , 甚至 七八九 段 , 為 了 證明 貨真價實 , 還 厲聲 曰 : 「 我 非 讓 你 五 子 不可 ( 或 「 我 非 讓 你 一 個 『 馬 』 不可 」 ) ; 你 如果 不 叫 我 讓 , 我 就 不下 , 總 不能 教 人 認為 我 欺侮 弱小 民族 。 」 說 這些 話 時 , 氣 不 發 喘 , 面不改色 , 好 一 幅 臭棋扯謊圖 也 。 不自量力 , 莫此為甚 , 故 宜 猛 踢 。 第二十九 條 : 凡 敲碎 棋子 , 或 玩 丟 棋子 , 或 因 爭奪 而 損壞 其他 物件 者 , 踢 其 屁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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