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8,086 in text 5b334ae79027f3cbd21fe2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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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 民國 十九年 一月 一日 起 , 凡 現在 享有 治 外 法權 之 在 華 外國人 , 必須 遵守 中國 中央 及 地方 政府 所 頒布 之 法令 規章 。 」 儘管 聲明 的 口氣 斬釘截鐵 , 但是 它 並 沒有 起 多 大 作用 。 西方 列強 把 它 解釋為 一 種 意圖 的 表述 。 西方 的 態度 在 美國 的 立場 中 得到 體現 。 它 認為 改變 應該 是 逐步 的 , 可能 需要 十 年 的 過渡 時期 , 在 這 段 期間 , 外國人 在 一些 港口 城市 繼續 享有 特殊 權利 。 國民 會議 修憲法 孫中山 從 他 在 民國 元年 ( 公元 一九一二年 ) 就任 臨時 大 總統 起 , 一直 想要 召開 一 次 全 國 國民 會議 , 來 廢除 中國 與 其他 國家 間 的 一切 不 平等 條約 。 他 的 這 一 願望 是 那麼 強烈 , 後來 他 把 它 寫進 了 自己 的 遺囑 。 他 說 : 余致力 國民 革命 , 凡 四十 年 , 其 目的 在 求 中國 之 自由 平等 。 積 四十 年 之 經驗 , 深知 欲 達到 此 目的 , 必須 喚起 民眾 , 及 聯合 世界 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