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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 再 成為 各 種 政治 事件 中 拂 之 不 去 的 陰影 , 繼續 造成 更 大 的 傷害 。 今天 我們 想 共同 探討 的 是 將來 政府 在 可能 的 範圍 內 , 還 能 有 什麼 樣 的 作為 , 可以 配合 這 項 研究 報告 的 公布 , 使 這 個 事件 的 傷害 減到 最 低 。 今天 應邀 出席 座談 的 學者 , 包括 : 戴國煇 先生 ( 日本 立教 大學 教授 〔 一九七六─一九九六年 〕 ) 賴澤涵 先生 ( 中研院 社科所 研究員 ) 李筱峰 先生 ( 世新 學院 副教授 ) 這 三 位 都 是 長期 對 二 • 二八 事件 關注 並 有 研究 的 人士 。 這 次 座談 的 參考 題綱 是 : 一 、 二 • 二八 事件 研究 報告 公布 後 , 政府 是否 應該 道歉 ? 由 誰 代表 道歉 ? 程序 如何 ? 二 、 政府 應否 賠償 ? 政府 如何 解決 賠償 問題 ? 賠償 應 一視同仁 嗎 ? 三 、 政府 在 採取 道歉 和 賠償 措施 後 , 關於 二•二八 事件 的 歷史 情結 能否 撫平 ? 省籍 問題 能否 化解 ? 以上 請 各 位 就 應否 道歉 的 問題 提出 意見 。 戴國煇 :賴 教授 所 領導 的 研究 小組 辛苦 了 。 不過 , 一 開始 , 政府 明顯 就是 有意 以 政治 解決 的 方式 , 來 處理 這 個 問題 ; 但是 政治 必須 依靠 學術 研究 , 而 賴 教授 的 研究 小組 則 是 本著 學術 良心 , 來 進行 這 項 研究 。 至於 由 誰 道歉 的 問題 , 當然 是 由 政府 來 道歉 。 因為 , 以 學術 的 立場 , 可以 探討 某人 應 負 某 種 責任 , 但 整體 而 言 , 當時 的 長官 公署 仍 為 國民 政府 在 台灣 的 行政 單位 , 其 引起 的 問題 , 仍 應 由 政府 來 道歉 。 另外 , 由 誰 來 代表 政府 道歉 呢 ? 應 不外乎 總統 或 行政院 院長 , 兩 人 之間 , 當局 應 有所 考量 。 不過 , 由 誰 來 道歉 的 問題 , 與 往後 民主 憲政 的 推行 與 落實 是 有 關係 的 。 如果 從 歷史 的 觀點 來 看 , 此 事 基本 上 是 台灣 光復 後 , 大陸 來 台 接收 , 並 為 結合成 一體 而 進行 重建 的 時候 所 發生 的 衝突 , 這 也 是 整合 未 成 而 引起 的 悲劇 。 到 現在 為止 , 此 一 事件 所 引起 的 後遺症 , 仍 不斷 被 部分 人士 引為 炒作 的 政治 訴求 ; 為 了 整 個 社會 更 和諧 , 民主 憲政 更 落實 , 在 此 課題 下 , 道歉 的 事 應 由 李 總統 來 代表 , 較為 堂皇 。 因為 , 這 許多 人 多 年 來 的 努力 , 目的 就 是 要 從 其中 吸收 歷史 的 教訓 , 讓 我們 走向 更 光明 的 明天 。 所以 這 個 問題 應 不 分 省籍 , 由 李 總統 代表 政府 來 道歉 較 好 , 因為 李 總統 是 根據 中華民國 憲法 所 產生 的 總統 。 賴澤涵 : 我 贊成 戴 教授 所 說 , 政府 應該 道歉 , 並且 應該 由 李 總統 來 代表 。 不過 , 我 認為 , 應 正式 一點 ; 不 應 僅僅 由 總統 簡單 地 對 此 事 表示 遺憾 , 而 應該 由 立法院 通過 正式 的 決議 , 由 總統 代表 道歉 。 立法院 應 有 較 長遠 的 眼光 , 因為 , 未來 的 翻案 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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